老太太横穿马路被撞飞事故现场。
如果您看到这则新闻时,请务必告诉身边上了年纪的亲人朋友,过马路时千万不要贪图便捷闯红灯,一定要走斑马线而且要多多左右观察。因为一旦违反交通规则,宝贵的生命随时可能逝去。一个月内,济南市区接连有2名老太太,在过马路时违反交规付出了生命的惨重代价。 老人不走斑马线抄近道 10月21日傍晚,济南周五晚高峰如约而至,宽敞的堤口路上车水马龙。当晚6点40分,天桥交警接到事故报警称,堤口路白癜风医院附近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名老人被轿车撞伤,生命危在旦夕。 接到报警后,天桥交警大队事故民警陈业国赶到现场时,被撞伤的老太太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一辆轿车车头朝东停在主干道上,轿车司机朱某神色慌张,还没有从事故阴影中走出来。 朱某,男,今年59岁,驾龄只有2年。据朱某介绍,事发前,他驾驶轿车沿着堤口路主干道由东往西行驶,由于当天下雨,光线不好,他并没有观察到横穿马路的行人。当发现时为时已晚,轿车左前侧顿时将行人撞飞出去,他随即紧急刹车,并报警。 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详细记录了事发过程。当晚6点36分,宋女士没有通过以西100米处的斑马线过马路,而是选择近道,直接横穿马路。宋女士由南往北一边步行,一边往来车方向观察着汽车,很快躲过了川流不息的车流,走到了道路中央的双黄线。这时候,她停顿了一下,依然冲着原来的方向观察车流,并步行继续往北,并没有观察到车。悲剧瞬间发生,一辆轿车驶来,顿时将她撞飞出去。 10月28日,在事发一周后,因抢救无效,67岁的宋女士身亡。天桥交警大队事故民警陈业国表示,在这起事故中,宋女士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汽车驾驶人朱某观察不周没有确保安全驾驶。双方都有过错,具体事故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闯红灯被撞酿惨祸 老太太违反交规引发事故的悲剧,一个月内市区已经是第二起。 9月30日晚上7点30分左右,解放路百花剧院人行横道处,一位老太由北向南过马路,此刻,南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老人虽然已经看到了有车驶来,但是预判错误,她以为自己可以跑赢汽车。轿车瞬间到了老人跟前,老人稍微停顿了一下,瞬间被轿车撞飞跌倒在地上。老人在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就在老人被撞飞的时候,刚刚一直在打电话的小伙,只是漠然地看了一眼紧急刹车的轿车和老太太,继续打着电话,闯红灯快跑到了马路对面。 司机确实不敢撞人,但如果走神了 行人明显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要不要承担责任?这是让很多车主纠结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礼让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该机动车负全责。 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生事故后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但并不意味着行人就可以随意违法。”陈业国说,悲剧发生之后,再谈责任赔偿都是苍白无力的,毕竟生命是最宝贵的。一般来说,老年人身体机能不如年轻人,行动迟缓,观察力差,如果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急反应能力要明显弱于年轻人。而且,很多老年人交通违法时,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自己,这其实是错误的,“很多时候不是机动车驾驶人敢不敢撞的问题,而是能否观察到位的问题。一旦走神观察不周,悲剧便不可避免。” (生活日报记者 吴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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