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数年的京津冀联防联控出台了具体方案,昨天市环保局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其中明确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深化协调联动,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六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重点治理六大领域 治机动车污染 到2015年底,京津冀将基本淘汰黄标车,北京市全部淘汰黄标车;山西、内蒙古和山东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5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在年内执行新车国五标准。还将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和环保异地违法信息共享。 化解过剩产能 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再压减水泥产能150万吨。河北省化解粗钢产能500万吨、生铁500万吨、水泥600万吨、平板玻璃300万重量箱,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70万千瓦。山东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 挥发性有机物 北京市开展石化、汽车制造等领域污染治理,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35万吨。天津市完成20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同时重点做好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中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等6家企业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5万吨。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全面完成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修复。 减少煤炭消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将按照到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各省区市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等京津冀核心区域,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 秸秆综合利用 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其中北京力争100%。各省区市建立并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通过秸秆禁烧和涉农补贴挂钩等方式,推进管理考核政策共融,实现各省区市2015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 港口及船舶污染 天津与河北、山东共同开展环渤海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排放状况研究,建立港口及船舶污染源清单,研究探索港口靠泊船舶采用岸基供电方式替代自备燃油发电、船舶驶入近海海域燃用清洁油品等政策、措施,减少船舶燃烧重油造成的空气污染。 开发研究汽车 电子车牌系统 国家有关部委和北京市加快研究探索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减少污染排放的经济政策;在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开发建设《汽车电子标识管理系统》,力争在北京市率先示范应用,逐步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区域。 加快京津冀鲁区域7条输电通道建设,重点在内蒙古、冀北地区布局大型风电基地向京津冀地区输送清洁电力,提升区域外调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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