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代表”李宝俊被批捕 检方认为李宝俊涉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挖建地下室,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新京报讯 昨日,德内大街塌陷事件涉事业主李宝俊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西城检方批捕。 1月24日凌晨,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业主私挖近18米深的地下室,致路面突然坍塌,无人员伤亡,但导致周围房屋垮塌。事发后,在现场施工的5名工人被警方控制。 经查,该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挖地下室未经过规划审批。李宝俊称其长期不在北京,涉事院子是其内弟居住,挖地下室的工程是内弟所为。1月30日夜,李宝俊通过助理发布道歉信称,其对坍塌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并承诺将进行赔偿和承担填平陷洞产生的一切费用。次日,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同意李宝俊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本报此前连续报道) 昨日,北京市检方通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宝俊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经检察机关审查,李宝俊涉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德内大街其所有的房屋下面挖建地下室,导致周围地面及房屋塌陷并造成重大损失。 追访 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量刑? 律师认为,事故未致人员伤亡,量刑或少于三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起刑点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律师认为,该罪名类似于交通肇事罪的刑期档次,刑期不会太重,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目前来看,此次事故并未造**觯啃炭赡芑嵩谌暌韵隆 称内弟挖坑 其为何担责? 律师表示,法律责任和后果应由业主本人承担 此前,李宝俊曾对媒体表示自己虽然是房子的业主,但工程是内弟做的,那么为何是李宝俊面临刑罚? 对此,易胜华表示,李宝俊的辩解并不成立,其作为业主,房屋的真正所有权归他,房子挖地下室或是修缮之后获得的利益都是归属于他的,这形成了民法上的代理关系,即他授权给内弟所做的事情,法律责任和后果应当由业主本人承担。 事件对李宝俊会有何影响? 律师分析其公司上市等重大经营方面会受影响 李宝俊作为企业老总,且曾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此次事件对其会有怎样的影响? 易胜华表示,有过犯罪记录,其今后在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上市等重大经营方面都会有影响,但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影响相较于主观犯罪轻微一些。 易胜华推断,警方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可能是评估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政府对大坑的回填费用、周边邻居房屋维修费用等。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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