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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老人因无人让座拦公交应追究法律责任
2014-09-2510人参与讨论
对故意“借座闹事”的行为不能一味迁就,而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能让“座位之争”成为某些人寻衅滋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
作者:乔志峰
老人乘公交无人让座拦车2小时:谁也别想走。河北保定红旗大街上上演了这样的一幕:一老人还有一妇女挡在公交车前面,嘴里“振振有词”,就是不让正在离站准备出发的61路公交车上路行驶。图中的妇女和老人因上车后几名年轻大学生没有给自己让座而感到气愤,而对此无动于衷的公交司机更是激怒了两人,便随即下车挡在车前,表示“就这么耗着,今天谁也别想走”。(9月23日《保定晚报》)
仅仅因为别人不让座,就不顾全车乘客的利益和正常的交通秩序,拦车长达两个小时,让本就是高峰拥堵时段的繁忙路段变得更堵、更乱,这老两位可真够强悍的。他们精神矍铄、手脚敏捷,哪像需要帮助、需要让座的样子?他们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普通的公交“座位之争”,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是寻衅滋事。从媒体公布的信息来看,群众报警后,警察到现场只是进行了调解,而未对老人的不当行为进行追究,我个人认为如此处置有“和稀泥”之嫌。
公交车上座位之争频发,而部分老年人“借座闹事”的新闻也不绝于耳。西安一10岁男孩公交车上未让座,被老人强行拉起;武汉一小伙公交车上未让座,遭多名老人围攻;沈阳一女子给老人让座后抱怨,遭老人一家三口暴打……我们鼓励公交让座,但应当理清的是,让座并非公民的法定义务,而是一个道德问题。对主动让座者应当鼓励和表扬,对不让座者也不该进行过多的苛责,更不能因此而对其采取过激行为。实际上,老年人“借座闹事”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所造成的危害,比不让座本身更甚。因此,对故意“借座闹事”的行为不能一味迁就,而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能让“座位之争”成为某些人寻衅滋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
当然,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须保障。在当前公交资源有限、“人人有其座”还不大可能的情况下,就需要公交部门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每条公交线路的老弱病残孕特需专座,并以不同颜色、印上提示语等方式进行醒目提示。其他乘客如果占用了特需座位,一旦有老弱病残孕上车,必须无条件让座;而对于其他普通座位上的乘客,是否让座则要凭自愿,不能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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