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天才书法家”的他却偏好偷人手机
平阳“盗机狂人”
难逃“四进宫”
通讯员卢成周本报记者王晨辉
上天给了他一个聪明的脑袋和一双灵巧的手,让他去描述美好的人生,他却用来描黑自己。
冉某,现年35岁,平阳县鳌江镇人,从小开始就能写一手好书法,被人称为“天才书法家”,今年夏天因盗窃而“四进宫”,面对法官的提问,他竟然说自己不识字!
天性聪颖可惜不走正道
冉某父亲说,儿子读小学时,聪明过人,能写一手好字,模仿能力极强。
可惜,冉某不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放在学习上,而是将其用在偷懒上。
他模仿父亲的笔迹,在试卷或作业本上签名,还模仿老师的笔迹,在成绩单上点评自己。
当老师与父亲都蒙在鼓里时,他正一步步地走向堕落。
进入初中后,他再也无心学习,逐步在社会上“混”。
18岁那年,他看到朋友拿着高档手机,羡慕不已,但他没钱买,于是动起歪脑筋,向朋友“借”手机,“借”了手机后,冉某玩起失踪。
后来,他干脆将朋友的手机卖给他人换钱用,对朋友宣称手机不小心掉了,朋友也不好追责,只好自认倒霉。
初次尝到“甜头”的冉某,一发不可收拾,一有机会,就演绎他的“盗机大法”。
有几个朋友忍无可忍,便第一次将冉某送进了看守所,那年他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
妻离子散父子断绝关系
冉某经过一年改造后出狱,他认真反思所作所为,决心改恶从善,好好做人,他的行为也得到了父母的谅解,很快,冉某遇到了心仪的对象小王,他们结婚后,生育了一个男孩。
日子本应该踏踏实实地过下去,凭冉某灵光的头脑,是不愁过不上好日子的。但好景不长,冉某的老毛病又犯了。
有一天晚上,冉某一家三口到他的小舅子家中做客时,看到小舅子持有一只高档手机,他又眼红了。
当晚,他趁小舅子酒醉熟睡之机,偷偷地将其手机拿走。
第二天,小舅子找不到手机,询问冉某是否有拿,冉某矢口否认。
小舅子对姐夫的为人略有所闻,虽怀疑是冉某偷了手机,但却不敢报警,如果查实,姐夫岂不要坐牢?
这件事后,冉某又找到了“成功”的喜悦,开始重蹈覆辙。半个月内,他对几个朋友或熟人下手盗窃手机,之后,他又毫无悬念地被举报后抓获,被判一年半。
母亲听到儿子又被抓,气从心头起,一命归西。他父亲悲痛地送走老伴,发誓与冉某断绝父子关系。
服刑期间,妻子与他离了婚,儿子判归妻子抚养。
2011年,冉某又故伎重演,“三进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演技一流“生意伙伴”频失手机
2013年下半年,冉某“三进宫”出来,无家可归,想再做“老本行”搞点吃喝。同村人都知他是骗子,唯恐避之而不及,他无下手机会。
偷别人手机上瘾,像鸦片一样吞噬着他中毒的灵魂。他转而打起了陌生人的主意,想出一个“好办法”:先以顾客身份假装和卖方做生意签合同,取得对方信任后,伺机行动……
今年五月的一天,一场由冉某自编自导自演的“好戏”上演:冉某以平阳某工地包工头的身份,到瑞安一活动板房公司,称要买几套板房,对方吴经理信以为真,随同冉某到平阳查看场地。
到平阳后,冉某以午餐时间将到为由,先到餐馆用餐。他们边吃边谈,签了一纸合同。
其间,冉某以自己手机没电为由,借吴经理的苹果5s手机用,打着打着,冉某便不见踪影。
苦苦等候的吴经理,不但丢了手机,还要支付一笔餐费,他报案时感叹:“江湖多险恶啊!”
之后几天,冉某又如法炮制,盗走多名“生意伙伴”的高档手机。
冉某这次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
“天才书法家”辩称自己不识字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冉某涉嫌盗窃一案,当法庭出示几份由冉某签字(当然用的是假名)的合同,质问是否为其所书写,冉某为了推脱罪责,辩称自己是文盲,不会写字,合同不是他签的。
法官当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在确凿证据下,对其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