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网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唐慧
2013年以来,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监督管理内容,充分发挥案管“记录员”、“预报员”、“监督员”、“分析员”作用,对40余件复杂、敏感案件进行特殊期限预警,均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
该院首先当好风险评估“记录员”,确保评估全覆盖。案管办根据备案情况,逐项记录业务部门对案件、线索的风险评估、预警、化解情况,实时监督业务部门受案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每件案件、线索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办案风险是否及时制作预案,对预警的风险是否已妥善化解。
2013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案件304件,规定时间内评估296件,及时评估率97.3%。未及时评估的案件、线索经案管办督促后,全部做了风险评估,确保了“每件案件必评”、“每个线索必评”、“每个环节必评”。
同时,当好案件风险“预报员”,确保预警针对性。案管办对所有受理的案件进行初审,特别是涉众、嫌疑人身份特殊、案情涉及社会敏感因素等案件在分流到业务部门前,初步判断风险等级,提前预警。在案件分流至业务部门办理的同时,将前一环节的评估结果一并告知后一环节办案部门,使办案部门尽早了解案件是否存在风险(包括风险性质、风险等级)以及风险是否已化解,以便办案部门及承办人对案件作风险评估时能足够重视,并有针对性地制作预案,及时排除风险化解矛盾。
此外,当好办案流程“监督员”,确保制度落实处。做好日常流程监控,着力于期限监控、法律文书管理以及涉案财物监管等,通过专人负责、实时跟踪、即时提醒、严格管理,确保检察环节办案规范,不因执法瑕疵、诉讼拖延产生新的执法风险。2013年以来,共监控有风险案件45件,未在检察环节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事件。同时,做好特殊流程监控。案管办通过流程监控电子台账,落实复杂、敏感案件的实时跟踪,进行特殊期限时间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醒,督促案件的承办人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结。
最后,当好重点情况“分析员”,确保管理有实效。及时分析执法办案中的社会风险和当事人风险。经过汇总后掌握集中反映在检察环节的影响稳定的案件类型、社会动态、敏感信息及当事人诉求变化。及时分析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效果。对案件质量效果作出量化分析,归纳整理各种类型案件评估处理方法的异同之处,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干警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情况。对复杂、敏感案件未及时办结等情况的,报检察长并反馈相关业务部门;对流程监管中发现对案件未作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及预案制作不及时等情况,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