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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遗留的存折上有150元钱,儿子为了取出这笔钱费尽了周折,因为银行规定,若要取出这150元钱,他得先花200元进行公证才行。为此,省会裕华区的王先生先后往返银行六趟,才最终将钱取出。 昨日上午,说起这几个月的取钱经历,王先生显得很无奈。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底,父亲不幸去世,他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无意间找到了一张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上面显示余额为150元,“当时,我想着折子里的钱也不多,干脆到银行取出来得了。”王先生说,当他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和存折,来到位于翟营南大街与塔南路附近的工商银行取钱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对该存折进行公证才行。
王先生离开银行,找到了公证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若要对存折进行公证的话,需要缴纳200元的公证费。“取150元需交200元公证费,这样一来,我还得赔钱。”王先生说,他最终没有对存折进行公证。
11月底,王先生又拿着存折来到银行,询问如何才能将存折里的钱取出来,但收到的答复仍是“存折必须经过公证才行”。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请69岁的老母亲出面。11月30日,王先生的母亲带着老伴儿的死亡证明来到银行里协商取钱的事儿,银行方面给出的答复是:再与行里领导商量一下,如果上级允许,将会特事特办。工作人员让王先生的母亲回家等消息,12月2日再过来。
12月2日,王先生和母亲如期拿着存折再次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又以“存折必须进行公证”为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往返5趟未将存折中的钱取出,王先生对此感到十分生气。
昨日下午,记者与这家银行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说,王先生不知道存折的密码,按照银行规定,客户密码重置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而这个存折的户主已经去世,那么,作为继承人应将存折先行公证。“为了让王先生尽快取到钱,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我自己先垫付了150元,准备将此事向上级汇报之后,再做处理。”
对此,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的陈新敏律师认为,银行执行规定无可厚非,但在处理此事时应当更人性化些。从法律上讲,王先生的父亲是被继承人,当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存折内的这150元则属于遗产,这份遗产应该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对这些财产处理应该取得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或共同处理,银行让继承人作公证,是出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保护,同时避免介入遗产纠纷当中。但是,作为对继承人影响或争议不大的小额遗产,当事银行应当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在查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后,应特事特办,而不应该让客户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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