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央行网站正式披露《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短短2700字的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三十条细项,从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以及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多方面勾勒出了一幅未来自贸区金融改革路线图。 《意见》涉及多个方面,其中,推动资本项目开放进程被认为力度较大。尤其是在便利个人跨境投资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区内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贷款”以及“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在大胆推进的同时,《意见》体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思路。《意见》指出,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在风险防范方面,央行强调“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手段”。《意见》指出,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央行公布的30条指导意见实际上为上海自贸区勾勒了未来金融改革的愿景,体现了大胆改革的精神。未来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策会不断调整和完善,在合适时机上海的思路将会被推广和复制。”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陈炳才指出。不过,他也说,改革不能一步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这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而不是实施操作细则,不少政策的落实需要具体操作政策的出台。央行也强调,《意见》坚持以“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适时有序组织试点”为原则,对于《意见》的具体改革条款,“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本次尺度最大的政策,是允许试验区内个人在区内获得的收入可向境外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种投资,这意味着区内个人可不再受到QDII限制而自行进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有分析指出,虽然没有明确写明,但这为“港股直通车”预留了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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