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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我原本想出庭作证的,都答应法官了,但三个检察院的人在我家呆了一个下午,不让我出门,我也很无奈。”毛振坤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说,作为江山市文广系统窝案的一名关键证人,他近一年来的生活颇感压抑。
去年,浙江省衢州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长、2名副队长相继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刑罚,其中一名副大队长徐利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去年10月21日下午14:30,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这场看似普通的受贿案庭审,却因关键证人毛振坤未能出庭作证及背后的缘由而变得扑朔迷离。
按毛振坤的说法,他因行贿多人而被检察院立案,执行监视居住,他上午特地去了一趟检察院,报告了自己打算下午出庭作证的行踪,但下午一点多,检察院三门工作人员就来到他家,宣读了一遍监视居住条例,并对他说,“你坐在那里,哪也不许去!”还不让他接听或拨打电话,直到下午五点,检察院工作人员才从他家里离开。
这种说法是否属实?检察院人员为何在毛振坤家中呆了近四小时?这背后究竟有何隐情?
记者调查了解到,衢州中院于当天下午两点半开始在在江山法院公开审理徐利水受贿案,开庭前,徐利水的妻子廖颖多次给毛振坤打电话,但没人接听,下午1点21分,收到了毛振坤妻子回复的短信,“我老公来不了检察院的在我家里”;其后廖颖的姐姐就到毛振坤家中敲门,但门一直未打开,于是,廖颖和家人就在门口守候。
到了下午五点,江山城中派出所一辆警车停在到毛振坤家门口,民警对徐利水的家属说,“我们接到报警称有人敲门扰民,希望你们前往进行身份核查。”
徐利水的家属被民警带上车后,检察院工作人员终于从毛振坤家中出来。
毛振坤称自己之所以要出庭作证,就是为了证明指证行贿徐利水2万元的情况不属实,当初所做的供述是受检察院办案人员胁迫所致。
对此,江山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毛振坤作为该案的污点证人,21日上午确实来过检察院,但他反馈的核心问题是他不想出庭作证,而且受到了家属的言语威胁,检察院明确告知他有出庭作证的权利,但必须实事求是作证,为了掌握其思想动态,下午检察院工作人员上门到他家里了解近期情况。
检察官为什么要选择在该案庭审期间上门了解情况?
对于时间的巧合性,该负责人回应说,“如果我们有阻拦他作证的想法,何不直接把他叫到检察院来做笔录岂不更简单?”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解释了迟迟未能出门的缘由,“在这个过程中,家属拼命敲门,行为过激,甚至拉电闸,给证人造成了不利的心理影响,检察院工作人员怕与其家属起正面冲突,所以没有出门,而我们确实也向公安反映过这个情况,但民警出警需要一个过程,至于我们的人员具体几点从他家里出来,我没在现场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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