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从哪儿就蹿出了水面,我又潜入水中找我女朋友,可我怎么也摸不到人了。”王某哽咽着在法庭上讲述当天发生的事情,由于自己操作不当,汽车失控,王某开车拐弯时翻下了桥,坠入河中,导致女朋友溺亡,同车两名朋友受伤。 今天上午,因被控交通肇事罪,王某在门头沟法院受审,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拿驾照未满月 深夜行车出事 2013年3月25日深夜,刚刚拿到驾照17天的王某从朋友那儿借来了一辆长城牌小轿车,拉着女友晶晶(化名)和王某某及其女友从门头沟区往住处斋堂行驶。 深夜当中,在山路间行驶,路边没有路灯,作为一名刚刚拿到驾照的新司机,王某的车速明显放慢,当他行驶至山间交会处的一座桥上时,王某的车速已降至40至50公里每小时,但这时王某突然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左右打把都不太灵,车一下子撞上了桥边护栏,直冲桥下,坠入了河中。 坠河后,王某和王某某及其女友侥幸从车内逃脱,但王某的女友晶晶却未被救出,最后晶晶溺水而亡。经过交通支队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随后王某被警方控制。 受审称“拐弯时慌神了” 上午9时30分,已经取保候审的王某被法警带入法庭,这位1.80米的小伙子刚满19岁,在庭审当中几度哽咽。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某不持异议,“我对不起我女朋友。” “那天夜里,我拉着她和王某某及其女朋友回斋堂,车已经开了40多公里了,我觉得应该没事。”王某说,准备过桥的时候车子失控了,“因为我拿驾照时间不长,有些慌神,车子拐弯时,直接从桥上冲了下去。” “当时水没到脖子,我呛了一口,我第一反应就是摸身旁的女友。”王某说着开始哽咽,“可是我怎么摸也摸不着,好好的应该坐在我边上,但是我摸不着她。”王某情绪有些失控,用手直抹眼泪。 王某说,他挣扎着蹿出水面后,用胳膊肘击打车门及车窗,门窗没有被撞开,他到后车门将两位朋友救了出来,他恳求他俩帮忙救人,王某以“不会游泳”拒绝了。“我再回水中摸索女友,仍然没摸到。河水实在太凉了,我被朋友拉着上了车顶。” 最后,警方和120赶到后,通过租用村民的筏子,将他们带回岸上送往医院,王某女友此时已经溺亡车中。 检方认为,王某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采取措施不利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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