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全面并轨 多省实施公务员养老保险数据采集 在事业单位养老金与社会养老保险并轨之后,公务员养老金与社会保险并轨的相关事宜也将取得进展。《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开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 这将是公务员全面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技术准备,在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的同时,同步还将实现养老金的省级统筹。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还在向更深层次推进。 开展信息采集的,既包括内地省份,也包括沿海省份、直辖市等。而多个省份已经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相关文件。这项事关上千万公务员养老和切身利益的改革,正在艰难推进。 数据采集已经开展 “我们近期参加了养老金并轨的培训,主要是完善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据,为下一步全市联网、统筹做准备。”北京市一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数据主要包括更新个人资料,比如户口、地址、婚否等基础信息,然后将这些资料并入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库,最后实现全市联网。”该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北京,贵州、内蒙古、云南、江西、四川、甘肃、青海、湖南等省份都在近期开展了数据采集工作,同时也都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外,甘肃省举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调度培训班”,并指出“重点把参保人员范围、工资供给渠道、各类津补贴构成、特殊人群等各类基础情况搞清楚,弄明白”。江苏省发布了《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中提出,“由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前述北京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数据联网之后,北京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进行统一管理和同步运作。按照目前江苏省的规划,“逐步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此外,该文件明确指出了下一步的发展路径,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公务员和企业人员养老金将统筹上涨 “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将和企业人员养老金同步。”前述参与培训的人士表示。 同时,江苏省的《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指出,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而政府财政在继续负担“老人”的退休金,同时,还承担为“中人”和“新人”缴费。所谓“老人”,即是在“并轨”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这意味着40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起就须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一批从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将出现 自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是截至目前为止,由于省级统筹尚未建立,因而很少有公务员退休后,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到部分养老金,只是暂时按照之前政府拨款的办法执行。 这批新退休的“中人”将按照相关文件,在设立的10年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也就是说,“如果新的计发办法测算后待遇低于老办法,参照老办法的标准发放,这也就是保低;如果新办法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超出的部分,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比例,进行发放,也就是所说的限高。” “由于计算复杂,所以相应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才能够完成‘中人’的退休金计算工作。”参与养老金并轨的人士表示,“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在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较大,其明确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的替代率远远高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曾参与养老金并轨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改革的办法“不是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而是需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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