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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雨
发表于 2014-7-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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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香港7月15日电(记者尹世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标志着香港政制发展“五步曲”迈出了第一步,也标志着香港踏出迈向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第一步。
报告指出,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需要修改,以实现普选目标;而2016年立**产生办法毋须对《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行政长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行政长官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呈交香港“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产生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全部附录。上述两个报告今日向全社会公布。
报告称,在整体意见上,香港社会普遍殷切期望于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社会大众普遍认同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社会大众普遍认同于2017年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未来施政、经济和社会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发展及长期繁荣稳定,有正面作用;社会大众普遍认同行政长官人选须“爱国爱港”。
在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方面,报告说,主流意见认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提名权只授予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拥有实质提名权,其提名权不可被直接或间接地削弱或绕过。
就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报告表示,较多意见认同提名委员会应参照目前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即由四大界别同比例组成,以达到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同时,也有不少意见认为提名委员会可按比例适当增加议席,借此吸纳新的界别分组或提高现有界别分组的代表性。但也有不少意见认为,提名委员会的人数应维持在目前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数目,即1200人,如需作出增加,也不应超过1600人。
梁振英说,今天是香港政制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天,今后,只要大家愿意求同存异,理性、务实地共同完成剩余的工作,香港的民主发展就可以跨出一大步:两年后,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直接“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这将是香港历史上的第一次。
梁振英说,对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一些重要议题,香港社会仍然存在不少分歧,但广大市民都有共同的诉求,都希望尽早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这也是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愿望。香港社会认为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的施政、经济和社会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发展及长期繁荣稳定,有正面作用;同时普遍认同要在《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落实。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梁振英说,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8月下旬作出决定。之后,特区政府要准备好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左右,展开公众咨询。
梁振英特别提到,在咨询期过后,香港还有不少团体及市民表达了对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不同意愿和诉求,特别是在提名程序问题上,有相当多的市民在咨询期结束后,通过参与游行和民间的投票活动,表达要求容许“公民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等立场。这些意见,特区政府充分了解,也已即时向中央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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