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atman 发表于 2016-12-30 08:32

河南一村低保名单严重造假:村干部母亲吃低保

  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4903.6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931.5亿元。2015年全国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1766.5元,比上年增长13.8%。  但是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的农民反映,他们那里的多项惠农政策并没有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农村低保发放混乱,退耕还林的补偿款也拿不到。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来到了河南省淅川县进行了调查。  家里盖着4层楼,13岁男孩吃低保原来竟是被人冒领  2016年12月20日,记者刚刚抵达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马蹬镇黄庄村,知情人就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3年淅川县马蹬镇黄庄村农村低保的发放名单,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这份低保名单严重造假,有人在骗取国家的惠农资金。在这份名单上,一个名叫常鹏的名字引起记者的注意。  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当时年龄只有13岁的男孩,按照规定是不属于低保的人员,但是他的名字却出现在低保的名单上,而更为蹊跷的是,这个叫常鹏的孩子人及其家人却毫不知情。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马蹬镇黄庄村,今年已经16岁的常鹏碰巧外出不在家,但是我们见到了常鹏的父亲常占飞。  常鹏家在村子里算是富裕户,四层小楼,十几间宽敞的大房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家庭。这样的人家,家里的孩子怎么会成了低保户呢?经过仔细询问,常占飞始终十分肯定地表示,从来没有给儿子办过低保手续,更没有领过钱。  核对过低保名单上的身份证信息,常占飞证实,这份低保登记单上的常鹏,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准确无误。可是,这么富裕的家庭怎么就成了低保户了呢?常占飞说,自己和妻子曾经常年在外地打工,两个人一年的收入有七八万元,2013年花了20多万盖了这座四层的新房,自己回家开起了饭馆。常占飞坦言,对于儿子被“低保”的事,他意识到儿子的身份被冒用了,为此他非常生气。  调查时,记者查阅了2013年河南省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将获得99元的补助金,按季度汇入低保对象的指定账户。那么,总共1188元低保金去了哪里呢?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年仅13岁的常鹏被低保一年之后,2014年又悄悄地从低保对象登记表里消失了。  开着门市房吃低保:我儿子是村支书  2016年12月22日,记者抵达河南南阳市淅川县的第二天,村民们向记者透露,很多家庭条件优越的人,本不该拿低保的也出现在了低保对象的名单上  知情人:村支书他母亲,她完全不应该享受低保。他本身是村支书,有几套房子,他的儿子有20万的越野车,在街上开了有几十万的美容店,他弟弟开着马蹬大酒店,这个村支书的弟弟。  在记者的要求之下,村民们将记者带到了马蹬镇黄庄村的一条街上,指着马路对面的门市房告诉记者,这个拿低保的是村支书石新房的母亲,他们家开着卖水泥的生意。  村民们说,已经很多年了,马蹬镇黄庄村的村干部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都办成了低保户,把自己的亲属也办成低保户保,村民们敢怒不敢言,骗取国家的低保金。  国家的好政策,老百姓却享受不到。这是2016年淅川县马蹬镇黄庄村低保对象登记表,在这份登记表中,村民们指着一个叫李喜梅的名字说,这个人很特殊,她是村支书的母亲,她不是困难户,但却在拿低保。那么,村民们反映的情况是不是真实的呢?记者在黄庄村进行了调查。结果刚好遇上李喜梅本人。李喜梅亲口说出村支书是她儿子,自己在吃低保。  除了李喜梅,低保名单上一个叫苗天定的人也很特别。村民告诉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苗天定当时买的门面房当时花了二三十万,现在值五六十万,整天做生意,还享受低保。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来到了淅川县民政局,这里负责当地低保户的名单审核工作。接待记者的是淅川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低保名额需要个人申请,至于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完全由村委会自己决定,这不关民政局的事。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均属于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操作,纠正“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做法。  根据指示精神,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淅川县的规定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60元就可以提出低保申请,但淅川县现在实行的是“人保”而不是“户保”。所以低保金必须由个人申领。记者了解到,按户分配低保可以更大程度上保障贫困户整体生活水平,按人发放低保则可能降低贫困户的保障水平,但却应该更容易排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或农户。  淅川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这还有规定十不准,有小车不可以享受,有公务员不可以享受,有门面房不可以享受。  在记者的要求之下,淅川县民政局的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在淅川县民政局统计的2016年第四季度的低保对象登记名单。尽管当地政府明确划定出不得享受低保的人群,当地民政局对此也十分清楚,然而,马蹬镇黄庄村村干部的母亲李喜梅和开门市做生意的苗天定依然登记在册。  淅川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这个名单这都是村里面报上来的,我们是认乡里。报上来肯定要核查30%的入户。  当记者问到,入户核查的名单如何确定时,这名工作人员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河南省淅川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这个名单出来以后按你身份证号码,按你岁数大小,身份证号码就定住你岁数大小。觉得谁有点可疑就上你屋里头看一下。  采访时,淅川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始终强调,低保名单是村里报上来的,登记表中年龄在70、80岁的基本免检,30岁以下的,是抽查的主要人群。但是至于如何抽查,那还是依照村委会自己。  淅川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只要村支书对你手机里录的所有的低保户,他只要敢在村里公示,那就证明你们这个村的低保户应该都差不多。  采访时,记者一再追问,为何有的家庭富裕、不属于低保的却拿到低保金;有的自己的名字在低保登记单上,可自己却不知道,也没拿过低保的钱;面对低保出现的各种问题,地方民政部门如何开展低保各种的检查监督?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如何纠正呢?淅川县民政局这名工作人员坦言,办公室只有四个人,对全县五六万低保五保户资格不能做到全部核查。  随后,记者提出查看2013年的低保名单,想了解早些时候当地的低保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没想到,淅川县的一名工作人员给出了我们这样的回复。  河南省淅川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2013年我弄不出来,到现在都四年了,现有的我给你弄,以前的我弄不出来。关键问题是2013年的该死的死了,该取消的取消罢了。你们追着以前的没啥意义。  事实上关于低保的发放,国家早在2010年就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所有农村低保档案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0亩退耕还林款不知去向 村民存折莫名成为中转站  采访时,村民们拿出一份淅川县马蹬镇建湿地保护站的征地补偿协议,2007年,马蹬镇政府就以35个低保名额作为征地补偿款,将国家的低保金挪作他用。  常长建,是当年湿地保护站征地补偿的当事人,经历了当年征地的全过程。当年的征地涉及他所在村民组2.174亩耕地,现在他还保存着6本低保证,从2007年到2012年,他就是拿着这些低保证到信用社领钱然后分发给组里的村民。  村民 常长建:最后算是落实了21个低保,算的是一万二千六。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淅川县,除了低保混乱,当地的退耕还林补偿款问题也十分突出。  今年63岁的王景华,是淅川县马蹬镇黄庄村的村民,他家里原来有2亩多地实施退耕还林,已经有两三年时间没有领过退耕还林补偿款。可是去年6月的一天,村干部却找到王景华,要去了王景华的信用社银行卡,说要用他的卡去领30亩退耕还林补偿款3750元钱。但事实上他们队根本没有30亩地。  后来村干部告诉王景华,是几公里外的陈店村有和他同名同姓的人,误将退耕还林款打到了他的卡上。然而,今年5月,邻村观沟村有人也找到王景华,再次要求用他的卡取钱。这一下王景华彻底迷糊了。  事实究竟是怎样的,这3750元钱,是否真的存在呢?记者专程和王景华一起到银行打印出交易明细。在明细单上明确显示,2015年6月和2016年5月王景华的银行卡各有一次现金存取交易,金额都是3750元这30亩退耕还林款为什么会打到王景华的卡上?陈店村到底有没有和他同名同姓的人呢?记者赶到马蹬镇陈店村接连打听了多名村民,当地人都表示村里根本没有王景华这个人。  其实关于退耕还林补偿款,很多当地村民都向记者表示,自己虽然种了树,却没有领到补偿款。那为什么很多人种了树没领到钱,王景华名下的30亩退耕还林款是否真的登记在册呢?为此,记者专门赶到淅川县林业局。  在淅川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调出了马蹬镇陈店村的退耕还林登记表,其中果然有王景华的名字,登记退耕还林30亩。  淅川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退耕还林生态林的后期补助金为每亩每年125元,30亩正好是3750元。而这3750元到底归谁所有,淅川县林业局也搞不清楚。至于树到底是谁种的,退耕还林款究竟发给谁,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林业局不会核查,也无法监管。只能是村干部怎么报他们就怎么发钱。  半小时观察:莫让贪腐毁掉惠农好政策  近年来,农村低保政策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其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必须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目前,在农村低保申领过程中,尽管有“户申请—村上报—乡核准—县审批”的程序设计,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督缺位,村组干部话语权过大,不少地方出现了村干部越俎代庖、一手包办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引入事前摸底调查、评定过程公示、听证备案及事后定期核查、问责机制,使相关程序更加透明、更加规范。  “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也就意味着,要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让长期无劳动能力的家庭获得更好的保障,也让短期困难的家庭通过精准扶持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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