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明兴制药陷入风波 万支黄体酮注射液被召回
张家振 叶文添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南食药监局”)发布的一则紧急通知将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制药”)生产的的黄体酮注射液不良反应问题抛到了台前。 7月18日,海南食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紧急通知称,海南和京生殖医院等医院部分患者因使用明兴制药生产的黄体酮注射液,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严重不良反应。 海南食药监局已经要求全省医疗机构暂停使用涉事的明兴制药生产的3批次黄体酮注射液,并督促医药企业召回13980支尚未使用的黄体酮注射液。 7月21日,明兴制药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批次黄体酮注射液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除无菌检测项还需要等待结果外,黄体酮含量等项目均符合规定。对于相关批次黄体酮注射液召回工作进展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正全力配合海南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紧急召回 根据海南食药监局通知,7月12日, 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接到海南和京生殖医院等医院报告,部分患者因使用明兴制药生产的黄体酮注射液(批号:150909、160111、160206),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严重不良反应。 据了解,在海南和京生殖医院患者中,共有136人出现注射部位红肿、痛热和结块等现象。 “已要求全省医疗机构暂停使用涉事的明兴制药生产的3批次黄体酮注射液。” 海南食药监局表示,已要求并督促医药企业召回3个批次尚未使用的黄体酮注射液13980支。 海南食药监局官网称,经检索,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6日,全省共收到黄体酮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28例。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3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除海南省上报的病例外,其他省没有报告。 海南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处负责人表示,经查,目前海南省已售出13606盒黄体酮注射液,已成功召回1398盒,其余的注射液已经用完,无法召回。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经调查,此次出现不良反应的黄体酮注射液均从合法渠道购进,贮存条件也都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据了解,明兴制药是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全资子公司。7月20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董事会发布澄清公告称,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正在对抽样药品进行全项目检验,经初步检测,黄体酮含量等其他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无菌检测项须按规定培养 14 天才能判断结果,药检部门预计 7 月 28 日将出示全面的检测报告。 一位携景财富分析师认为,医药公司遭遇此种事情或多或少会受其影响从而产生股价波动,虽然此事还没有最终结论,但白云山股价近期或有波动。 2015 年,明兴制药黄体酮注射液销售收入为 426.75 万元,销售毛利为-28.71 万元。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目前,除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明兴药业生产的 150909、160111、160206三个批号黄体酮注射液外,未收到其他省关于暂停销售使用的相关通知,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质量隐忧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注射黄体酮注射剂出现了患者局部红肿、硬结等严重不良反应?目前,海南省相关部门尚未给出权威结论。不过,涉事的药品生产方明兴制药和药品使用方海南和京生殖医院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明兴制药销售部吴姓负责人表示,怀疑海南和京医院使用药品时,没有按照相关规程操作。而海南和京生殖医院院长李德豪则称,明兴制药生产的黄体酮注射液中,明确说明添加了苯甲醇,但并没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规定,在产品说明书不良反应项中标注“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据了解,早在2005年6月10日,CFDA就发布了《关于加强苯甲醇注射液管理的通知》,称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苯甲醇注射剂不良反应的监测,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对药品使用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应当在不良反应项中增加“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南海网报道称,在明兴制药黄体酮注射液说明书中看到,产品明确注明含有苯甲醇、大豆油等。但上述产品在不良反应项的说明中,没有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并没有标注“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的字样。 不过,早在7月5日,明兴制药质量管理部在发给海南和京医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坚称:“产品并无质量问题,请依照说明书放心使用”。 明兴制药质量管理部在情况说明中解释称,由于产品本身性质为油性注射剂,存在着药物溶解度很小、注射部位常因吸收缓慢而易出现红肿、结节、瘙痒,甚至出现人工性结膜炎等问题。“在临床使用该产品时,有些患者使用周期较长,注射剂量越大越容易形成硬结。” 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明兴制药第一次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被责令召回。早在2007年,明兴制药生产的批号为ME3181的清开灵胶囊就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出不合格,相关批次产品被全部召回。 最近几年,明兴制药也有多款注射液被地方食药监局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例如,2015年6月30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称,明兴制药生产的西咪替丁注射液(批号141004,规格2ml:0.2g)被检出可见异物不符合标准规定;2014年8月6日,明兴制药生产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批号121102,规格1ml:5mg)同样出现可见异物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形。 业内人士认为,大型药企在对下属子公司药品质量的管控上存在一定缺陷,如不严格监管,出现的问题会更多。对于诸多疑问,7月20日记者致函明兴制药,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