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rr 发表于 2015-4-18 14:25

男子为躲债花万元做蜡像假死 为自己办丧

假死就能够躲债?所谓是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啊,为了躲债,居然把自己做成蜡像!真的是奇葩啊!  据报道,盐城射阳一男子因做生意欠钱被债主催债,无助中他和父母商量,想到用假死来摆脱债主,于是他花了1.9万元到上海做了自己的蜡像,相似度达90%,然后制造触电身亡的假象,在家中办丧事时,也未被人发觉。因为担心火化中被发现,其父母将此事告知了一起送葬的亲友,最后见事情败露,男子只好去派出所自首。  在派出所,陈小强向民警坦白了一切,“知道假死的事情做的很不对,一时冲动,我愿意承担任何责任。”16日,记者从射阳警方得知,因为此事不构成案件,目前陈小强已经回家。  那么为什么他可以回家呢,不算犯法吗?  律师说,虽然有欺骗性,但是没有侵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派出所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陈小强的行为虽然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从道德上讲,是一种不良的失信行为,有悖于正常良好的道德要求。  真的是可笑又可气啊,真的是白花钱了啊,欠钱要还是天经地义啊,就好好的努力挣钱,慢慢还啊,何必闹出了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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