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梦鬼魅 发表于 2014-9-27 14:34

安徽马鞍山一镇政府商品房变违建 业主无法贷款

安徽马鞍山一镇政府商品房变违建 业主无法贷款
2014-09-27 09:07:19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有1人参与分享到
央广网马鞍山9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安徽马鞍山丹阳镇镇政府搞商住楼开发,业主们始终没有见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但却拿到了当涂县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直到业主们贷款遭到了银行的拒绝,这才得知原来手里的“房产证”并不合格,同时还缺少“土地使用证”。这让上百名购房业主陷入了无法贷款的困境当中。

原来在2007年11月8日,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对边贸大市场的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时流拍了,也就意味着这块地并没有卖出去。但早在2006年6月26号,丹阳边贸大市场就已经破土动工,也就是说,在挂牌出让之前,这里的违法用地行为就已经公开进行了。

昨天傍晚,在安徽丹阳政府部门在重重质疑之下,作出了回应,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法律的框架内,全力尽速地解决购房群众的问题。那么事情将如何解决?上百名业主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呢?

虽然2012年9月,丹阳镇已经改属新设立的博望区,但在当涂县政府的官网上,至今还能看到,06年和08年,当涂县曾分别宣告丹阳边贸大市场动工和开业的消息。而在当涂县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将“加快推进丹阳边贸大市场”,作为当年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那么,既然是政府大力推进的工程,为何没有土地使用证呢?2007年11月8号,当涂县国土资源局曾对边贸大市场的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但是,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土地招拍挂工作的党组成员齐忠庆却明确表示,这次挂牌出让,流拍了:

齐忠庆:边贸大市场流拍了,这个挂牌没有成交,它流拍就意味着不存在有成交,就是说这块地没有卖出去。

根据当涂县政府官网上的消息,2006年6月26号,丹阳边贸大市场,正式破土动工,也就是说,在国土部门对边贸大市场地块挂牌出让之前一年多,这里的违法用地行为,就已经公开进行了。既然是违法用地,那么,国土监察部门,为何没有制止?当涂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罗耕华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没有接到相关举报:

罗耕华:各个乡镇都有国土所,国土所负责辖区范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制止,但是我不清楚还有一个这样的举报。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拿到土地使用权证,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的前置条件。那么,在开发商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进而没有依法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这上百户业主的房产证,又是怎么来的?当涂县住建委副主任徐书红说,因为丹阳镇方面向房管局出具了一份证明:

徐书红:其它手续有,只是土地证没有办下来的时候,国土资源所出具了这个证明,县房产局就觉得,它代表一级政府向房管局承诺,已经经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只是后续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房管局为它办了房屋初始登记和房产证。

时隔8年,丹阳镇政府的“掌门人”也几易其主,对于这个“烫手的热山芋”,现任镇长邵长海说,事情的解决确实有难度:

邵长海:难度在哪里呢,主要重新制定(资金的需求量)这个钱没人出。要就现现有的价格评估。原来是400万。

记者:现在多少钱?

邵长海:现在1400万恐怕都不行。这个钱不是我们出,开发商出。现在你们需要的这张证不在我手里,我们还是要去各个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

记者:邵长海表示,丹阳镇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法律的框架内,全力尽速地解决购房群众的问题:


邵长海:一个就是我们丹阳政府要会同我们相关部门立即与开发企业联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督促我们的开发公司,按规定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有完善的相关的土地手续,妥善解决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我们就是说与我们丹阳政府积极向我们区市等上级政府做专题汇报,争取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第三个我们丹阳政府积极的与我们边贸大市场的广大业主保持沟通联系,同时我们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尽快制定解决方案,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Blurr 发表于 2015-4-20 15:15

尽快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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