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梦鬼魅 发表于 2014-9-22 19:12

董正伟回应国铁上诉:信息公开步子应再大些

董正伟回应国铁上诉:信息公开步子应再大些
2014-09-22 01:27:27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有0人参与分享到
董正伟回应国铁上诉:信息公开步子应再大些

说起这起诉讼,董正伟兴致很高。京华时报(微博)记者朱嘉磊摄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将火车票退票费上调至20%,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提起诉讼,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与调价相关的政府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近日,国家铁路局一审被判败诉,被要求重新作出答复,之后国家铁路局上诉。

董正伟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铁路总公司是否有权调价是该案的根本。这背后,折射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深层问题,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步子应再大些。

谈起因 铁总无权调涨退票费

京华时报:你觉得新规定不合理的地方在哪?

董正伟:铁总(铁路总公司,下同)没有政府定价权。根据《铁路法》规定,火车票价格和运杂费价格依法属于政府定价。铁总作为企业,无权制定退票手续费价格。

乘客退票不会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或影响运输计划。目前的客观事实是火车票一票难求,火车拥挤超员问题突出,乘客的违约行为并不会造成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损失,反而因为车上旅客的补票而收取高额的“补票手续费”。

20%的退票手续费明显过高。你提高退票费,你就应该公布退票成本是多少。京广线有的车票一张2000元,收20%的退票费就是400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成本跟这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火车票是预售性质,预售期长。比如你把钱放在支付宝,每天都能产生利息。而乘客提前买票,铁路部门已经通过预售获取了额外的理财收益,如果再收取退票费,就获取了第二次超额垄断利润。从这个角度讲,退票费是没有存在必要的。

京华时报:你觉得合理的方法和合理的程序应当怎样?

董正伟:《铁路法》《反垄断法》《价格法》规定,铁路产品的服务价格,无论是火车票定价,还是客运杂费定价,都是政府定价。政府定价需要听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经过论证、多种方案的比较,要有详尽的公开成本。

京华时报:铁路部门曾经回应称,新规定旨在引导乘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为二次购票赢得更为宽裕的时间,你怎么看?

董正伟: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很多人去或不去都是临时决定,那么24小时或者48小时前他为什么要去退票?还有说法认为提高退票费是为了遏制黄牛。这些都不是理由,你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损害整体消费者的利益。铁路是国有资产,铁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为民众创造福利。

谈诉讼 我还告了财政部

京华时报:采取行政诉讼前,你都做了些什么工作?耗时多久?

董正伟:2008年,退票收费是20%,当时我就向发改委价格司提过建议。 2011年9月,铁道部把退票费给降到5%。没想到去年8月,退票费又提回来了。

去年9月,我再次向国家发改委举报,3个月后,发改委回复说调价没有造成民众出行负担,目的是为了分流乘客,引导大家合理购票。但这种说法说不过去,我对此答复提出了异议。去年12月,我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公开制定调涨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和退票成本等信息。交通运输部回复称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认为并无相关政府信息产生。

去年12月,我又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开调整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律依据等相关信息。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答复,中国铁路总公司调价来源于财政部的授权,说是发改委没有调价的职责、没有参与调价,认为该信息不属于发改委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2月初,我又向财政部要求公开中国铁路总公司调涨火车票退票费的财政部授权文件及其法律依据。5月,财政部公开了一份文件,其中明确授予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运价水平,管理铁路杂费项目和标准”的权限,法律依据是《价格法》。

我认为财政部此举违反《反垄断法》,所以我把财政部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财政部违法。这个案子也已立案了。

今年4月,我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铁总制定调涨火车票退票费过程中的政府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4月22日,国家铁路局以不属于公开事项为由,拒绝了申请。

京华时报:从立案到开庭,顺利吗?

董正伟:我4月28日对国家铁路局提起行政诉讼,5月19日立案,后来经历了两次开庭,庭审主要围绕国家铁路局有没有政府定价权和监管权。如果国家铁路局有这个政府定价权,那么铁路总公司调涨退票费就是违法的。

京华时报:国家铁路局有人出庭吗?

董正伟:代表国家铁路局出庭的是两名律师,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旁听席,他们把定价权和监管职责往外推。关于这项内容,国家铁路局实际上在他们官网上有发布,但庭审现场律师否认有这样一个文件。后来法官中间休庭后,亲自在国家铁路局的网站,检索出来了他们的红头文件,内容是国务院今年2月关于清理下放审批权限,其中明确了包括火车票价格和铁路运杂费的审批权限都在国家铁路局。

谈经验 之前我觉得要“玩完”

京华时报:之前有没有对同类案件进行过统计,评估你这次会不会赢?

董正伟:从法律的角度看是没有问题的,但从一贯民告官的情况来看,败诉的几率是比较大的。这几次起诉,包括状告财政部、铁总和国家铁路局,包括发改委的举报,之前我觉得要“玩完”。

但不管怎么说,官司一定要打下去,我就不信最后做不成。

京华时报:退票手续费每个人都交,但因为这钱涨了打官司的人似乎还没看到过。

董正伟:有很多人向发改委投诉,专门起诉的也有。有些人到北京状告发改委,但迟迟没有得到回复。同样的事说法不同,主张、要求不同,导致得到回复的结果不一样。这进而影响到法院是否立案。

京华时报:你周围的人是怎么看你做这件事?

董正伟:正反两方面都有。有的人说我追求名声,有的人说我为法治建设做出了贡献。家里人经常说“家里人要过日子,不要老做这些事,还是多赚点钱”。

京华时报:这些看法对你有影响吗?

董正伟:这个影响有没有都一样。一开始,说我追求名声的人,我会想这是一种妒忌,他自己不做,看别人做成了,心里不高兴。

挡不住别人的说法,一件事都存在两方面的社会效应,对个人也一样,好的一面肯定是能得到好的反馈,坏的就相反。

打这种官司,一般认为相关的国家机关会“恨”我,但也有一些机构还是能够理性地看待这个事情。之前我告了五六次银行,最后他们还邀请我去,专门听取我的意见。

京华时报: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董正伟:因为他觉得我考虑的问题有道理,我处理问题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公共利益,促进他们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也能维护他们的形象。

谈期望 行政机关不应原地踏步

京华时报:以前也有人告过铁路部门,你受到过启发吗?你们的维权有什么异同?

董正伟:启发就是要行动。最近这两年的公益维权较以前来说有两个特点:一是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但实际上一些难题更加突出。

京华时报:现在申请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是有推动作用还是有反作用?

董正伟:应该是有推动作用,但实践中不那么简单。只有不断地推进、完善法制,才能不断约束行政权力,从根本上消除腐败。

京华时报:你觉得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难易程度较以前有变化吗?

董正伟:初步看起来有好转。就我这个案子来说,从现在的判决看,是一个好的迹象。我希望,在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问题上,行政机关步子要大一点,更快一点。在这方面的司法判决上,法院比以前进步了很多,行政机关还在那原地踏步就不好了。

Blurr 发表于 2015-3-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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