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院长69次收受药商医疗器械商贿赂89万被判7年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欧阳飞 樊离 身为一名中医院的院长,在医院采购医疗器械时,先后10次收受医疗器械商62万余元,在医院采购药材过程中,先后59次收受药商27万余元。其中,在收受一药商贿赂时,竟以领取“工资”的形式按月接受贿赂,持续时间长达47个月。5月4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淮安市楚州中医院原院长孟亚祥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孟亚祥受贿犯罪所得899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968年出生的孟亚祥,硕士研究生文化,2008年2月起担任楚州中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孟亚祥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购买数字影像系统(CR)、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双排螺旋CT机、核磁共振仪器、医院信息系统VIO应用软件产品、医用病床、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DR)、肿瘤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10次收受他人贿赂62万余元,其中最多一次收受器械商10万元。
而在医院购买中药材和西药过程中,孟亚祥先后59次收受药品代理商贿赂27万余元,其中收受某西药代表的贿赂,是以领取“工资”的形式按月接受贿赂,持续时间长达47个月。另查明,2013年4月22日,被告人孟亚祥主动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受贿赃款。在侦查期间,孟亚祥还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
严惩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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