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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受境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问题仍然十分严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共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122524人,同比上升21.82%。
最高检公诉厅厅长陈国庆介绍,当前涉案**数量越来越大,走私、制贩上千克**的犯罪案件并不鲜见,涉案毒资也越来越大,“持枪贩毒”、“枪毒合一”案件时有发生。
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涉案毒资有的高达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涉案运输工具包括高档轿车、游艇等。办理的某贩毒案件中,除查获涉案**3.5公斤外,同时还缴获了54式**枪2支。
“从近年来的**犯罪案件看,共同犯罪成为**犯罪的主力。”陈国庆说,这类犯罪分工明确,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由不同的人专门负责,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同时,在团伙成员被打击后,其他毒贩仍继续实施**犯罪情况突出。被打击成员出狱后,不少人再次实施**犯罪,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
传统**犯罪案件一般涉及鸦片、**等,但陈国庆介绍,目前所办案件涉及越来越多的新类型**,制造混合型**犯罪活动猖獗。这些**往往含有多种化学成分,给证据收集、**鉴定、案件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藏运**的手段更加多样化,交易方式更加繁杂。以前毒贩主要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和飞机等携带、运输**,人毒不分离。近年查获的一些大宗**运输,则采用自配车购毒,团伙成员倾巢出动,多辆车分工,通过前车探路、非携毒车辆闯关吸引打击力量、带毒车绕道行驶等一条龙方式配合贩运**。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犯罪也出现通过电脑网络进行交易的现象,其行为方式更加隐蔽。**交易从电话联系、直接接头发展到通过电脑网络隐秘交易,欺骗快递员上门取货,**送货上门,实行“人毒分离”“钱货分离”的“收付两条线”,加大了查处难度。
据介绍,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案件越来越呈现跨区域犯罪的特点,一个案件的查处,可能会从西南边陲到东北三省,从东南沿海到西北边陲。**犯罪重特大案件的犯罪活动策划地、实施地和辐射地往往跨越多个省市,甚至多个国家。
比如“金三角”地区的缅甸、老挝、泰国的**等境外传统**经过我国四川、云南等省渗透到内地其他多个省市。跨区域、国际化犯罪的特点给办案管辖、取证、国际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问题发展蔓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容易诱发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势必成为危害人民福祉、危及社会安全的重大祸患。”陈国庆说。
鉴于目前**犯罪形势,检察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将职业毒贩、再犯、累犯、主犯、教唆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重点;对具有将**走私入境、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以及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犯罪从严惩处。
检察机关还严肃查处与**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铲除**犯罪背后的“保护伞”。例如,广东省检察院在汕尾、惠州等粤东地区组织开展了查办**犯罪“保护伞”专项工作,深挖查办了一批充当毒贩“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将就新型合成**案件、利用互联网的新型**案件及吸食(注射)**驾驶机动车案件的证据判断、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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