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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奚某一次偶然的机会记住了同事刘女士的网上购物账号和支付密码,随后多次通过网上购物套现,非法获利17000余元,居然还用赃款花12000元购买了一只斗牛犬。近日,发现银行卡被盗刷的刘女士向青浦公安报案,民警经过调查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奚某抓获。
偶然机会记住同事网购账号密码
刘女士在青浦区某学校工作,平日里经常使用单位的电脑进行网上购物。2013年10月的一天,刘女士像平常一样在电脑前购物,毫无防备的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网上购物账号和支付密码已被身旁的同事奚某记在了心里。从此,奚某网上购物时,就开始使用刘女士的支付账号代付,并选择快捷支付,还取消了银行短信提醒功能,购物完成后,奚某还及时删除了购物记录。
就这样,奚某前前后后购买了大衣、棒球衫、袜子等物品,价值2000余元。对于这些,刘女士浑然不知。
网上结识网店店主开始频频套现
2013年12月,奚某在微博上认识了一位开网店的朋友徐某。徐某希望奚某帮助自己的网店增加交易量,只需要在网上购买她家的商品,徐某可以将网购支付的钱款第一时间打还给奚某,并不需要真的购物。奚某觉得自己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她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刘女士银行卡里的钱“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自己的卡里。
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奚某先后多次盗用账号在徐某的网店“购物”,徐某在2小时内又将货款打进奚某的银行卡。通过10余笔“交易”,奚某非法获利14000余元。
东窗最终事发钱财早已挥霍一空
2014年1月底,刘女士在银行ATM机上查询时才发现自己的卡有多笔自己不知道的交易记录。经过银行查询,刘女士发现都是在网购支付工具里产生的。刘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网购支付工具被人盗用了,刘女士询问了自己的同事奚某,奚某断然否认,并声称自己的网购支付工具也被人盗用过。
3月底,刘女士来到青浦公安分局赵巷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过缜密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奚某。4月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奚某主动来到赵巷派出所,交代了自己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刘女士的支付工具网购、套现,涉案价值1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而14000余元现金早已被她挥霍一空,其中,她竟然花了12000元购买了一只斗牛犬。
目前,犯罪嫌疑人奚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青浦公安提醒:市民朋友尽量不要在公用电脑进行网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网购账号及密码,并不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自己的账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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