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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韦雪 周益帆)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不久前,郑州的杨先生给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讲述了他遭遇的一次蹊跷的拍卖。杨先生通过法院拍卖,竞拍到了郑州市中牟县三处总计三千多平米的房产,然而,在查询之后却发现,自己拍下的房产,土地证竟是伪造,而更为蹊跷的是,这个伪造的土地证曾经办出了货真价实的房产证。杨先生希望以“标的物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撤销此次拍卖,却被法院和拍卖行拒绝。假土地证为何办出了真房产证?杨先生拍下的这些房产又该如何处置?
2013年12月,杨先生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看到相关的拍卖公告,表明因无法偿还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申请执行郑州博林木业有限公司、张宁、赵玉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对已查封被执行人赵玉娣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公告上同时标注房产证号和拍卖联系方式。杨先生看完房产评估公告之后,又去看了一下实物,自己心里核算,决定竞拍:
杨先生:一看方方正正的一个院子,挨着路边,然后就核一下它的建筑面积,核一下当地大概的租金,然后一核,我心理上有了一个大概我在拍卖会上我能承受的价格了。
今年1月24日下午三点,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的杨先生在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举行的郑州市中牟县西环南段西侧3幢房产总面积为3351.50平方米的拍卖会上竞买成交,价款为363万元:
杨先生:想出租嘛,是投资啊,拍卖会买货买到之后,我肯定是要把它再出租出去,我就按每年租金六七十万,像这个购价三百多万,加上税费四百多万,有六七年就能收回成本了。
3000多平方米,有厂房、有住宅,即使加上佣金和各种手续费用,按照该地区的地价来算,杨先生依然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因为拍卖临近春节,拍卖行工作人员表示,杨先生在节后交齐尾款即可,而法院则要在过完元宵,才能给他办理过户手续。为保谨慎,初八刚上班,杨先生托朋友查了相关证件:
杨先生:我找朋友去查了房产证号,一看房管局里面登记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又去土地局查一查这个土地证号吧,一查,发现问题,土地证是假的。土地证下面登记的使用面积是167平米,位置也不一样。
经中牟县国土资源局查询,土地证号对应的那片用地土地性质、位置、面积和拍卖房产所处的地块完全不同。
工作人员:等于说就没有这个名字
工作人员:输入这个名字等于说没有。
杨先生:226。下一张。
工作人员:不是她。
杨先生:哦,不是她。
工作人员:你看,我给你说,她的是西环路西侧,房屋的坐落就是土地的坐落,人家226就不在这位置上。所以这个西环路西侧没有这个赵玉娣的登记信息。
杨先生来到房产实际位于的中牟县小潘庄,村主任李红宾这样回复:
李红宾:拍卖房产占用的是我们村组集体的地,二组、三组的地,租给她的土地,没有卖给她,你说她办证,村上没有提供她任何手续,那咋办的证啊?土地证很明显是假的,你看她办那个土地证复印件,她办证的时候还没租我们那个地呢,不可能提前那么有眼光。先把土地证办出来是吧?
然而,拿着公示的证号去中牟县房管局查询,法院此次所拍卖房产的房产证,却是真的。中牟县房管局法制科张科长:
房管局:人家当时是通过正当手续来办的。
杨先生:假土地证你还给她办正当手续,我都不知道你作为登记机关你咋会说出来这句话?
房管局:当时是这样,当时她来办证的时候,不知道她用的假土地证。
杨先生:根源在于你们给她办证。
房管局:在于她申请了。要是她不申请,我们也不会给她办。她提供假材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她提供虚假材料,她得承担责任。当事人该承担,赵玉娣该承担责任。
杨先生:谁去追究她的责任啊?
房管局:我们也是受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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