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为人均低于1420元
上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为人均低于1420元2014-09-27 14:02:00 来源: 新民网 有0人参与分享到
新民网·独家报道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已制定完毕,从今年10月1日起,同时符合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20元、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等标准的居民家庭、可以申请专项救助。这是新民网记者今天(27日)从市民政部门获得的信息。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今天发布《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试行)》,标志着本市“一个标准”统筹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政策;同时,有关方面明确,2015年底前,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将全部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记者注意到,按照今日公布的标准,今年10月1日起,申请专项救助的本市城乡居民家庭,在收入和财产两方面,必须同时符合相关标准,即: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20元,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40元;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两人及以下家庭、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中等学校在读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等适当放宽);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无 太少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