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干部公车私用撞人逃逸并冒名顶替被撤职
湖北一干部公车私用撞人逃逸并冒名顶替被撤职2014-09-25 14:12:47 来源: 新华网 有16人参与分享到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武汉9月25日专电 湖北省十堰市纪委25日上午向媒体通报称,十堰市图书馆馆长、党支部书记孙代峰因驾驶公车将行人撞伤后逃逸,并指使单位司机冒名顶替,给予孙代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记者了解到,8月16日凌晨01时25分许,孙代峰因私驾驶市图书馆公车,将一名行人王某某撞倒,孙未停车对伤者进行施救、也未主动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驾驶肇事车辆离开现场。8月16日上午,孙代峰及其妻子打电话找到市图书馆司机王某,孙妻子让王某顶替孙代峰到市交管局自首,孙代峰告诉了王某具体行车路线和出事地点等相关信息。8月16日下午1点30分,司机王某到市交管局自首。伤者王某某16日住院以来病情危重,仍在住院治疗。8月18日下午5点,孙代峰到市交管局承认其驾车肇事逃逸并指使司机王某冒名顶替的事实。
9月2日,市交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孙代峰的行为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孙代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9月9日,市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孙代峰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孙代峰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十堰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孙代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违规驾驶公车过程中,将行人撞伤后逃逸,置伤者生命于不顾,并指使单位司机冒名顶替,其行为已经构成公车私用错误和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并且具有加重处分的情节。9月22日,市纪委决定给予孙代峰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处分,职务级别由副县级降为科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正高四级降为助理十二级。 必须法律严惩这个人 人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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