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涉嫌受贿100余万元受审
7月25日上午,浙江省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引发涉嫌受贿100余万元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1960年出生的陈引发,曾担任过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局长兼平湖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及平湖市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办公室主任、平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整个职业生涯一直很平稳,案发前任平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陈引发在担任平湖市林埭镇**、农业经济局局长、独山港镇**、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企业经营、荣誉评比、申请农业补贴、扩建征地、协调税务处罚、码头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引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56873元,美元3000元,并具有索贿情节,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索贿部分从重处罚。
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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