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中院公判贩毒案 6起贩毒案3人获死刑
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6起贩毒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获死刑,7名获死缓。去年9月份,湖北人曾某借了一辆轿车,伙同他人开车前往昆明贩毒。26日18时许,曾某与一位称为“二哥”的人,还有同伴祝某将车开到昆明。“二哥”下车十多分钟后,将两个布袋提来交给曾某。在“二哥”离开后,曾某和祝某开车从昆明返回荆州。
为绕开**检查站,在途经云南富源县时,车辆驶离沪昆高速改走320国道。当日22时30分许,轿车在盘县平关**检查站被查,曾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麻古嫌疑物四陀,经称量、鉴定,**净重7400克。
在昨日宣判中,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罪判处曾某新、贾某涛死刑;以贩卖、运输**罪,判处刘某桥死刑;以贩卖、运输**罪,判处陈某波、马某能、马某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运输**罪,判处徐某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6起贩毒运毒案中,其余10名犯罪嫌疑人分获3年、3年6个月、10年、17年及无期徒刑等。 (高良萍 本报记者 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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