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7-24 09:39

长沙中院审理建国来最大贩卖运输**案

 法制网长沙7月23日电 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周丹 刘琪
  7月23日,倍受关注的被告人岩养、杨海波等21人贩卖、运输**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记者了解,该案系长沙法院建国以来审理的最大一起贩运**案。在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案件中,警方共缴获222.35公斤麻古,案值超过2000万元。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3年春节期间湖南邵阳人吕宝明通过杨鑫认识同乡杨海波,吕宝明当即向杨海波提出以每6000粒/5.4万的价格大量求购**麻古。尔后杨海波返回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其岳父岩养(傣族)家,与岩养商议能否提供稳定**来源。在得到岩养的肯定答复后,杨海波回复吕宝明,二人商议确定由杨海波负责在云南组织**货源,吕宝明负责组织资金赴滇购毒并将**运回湖南贩卖。二人还安排杨鑫先期前往云南负责资金、**的交接事宜。随后,吕宝明将已联系好**货源的消息告知同乡徐满祥、吕学林,三人商定共同筹措资金购入麻古贩卖,并明确了三人的各自分工:吕宝明负责联系货源、集拢购毒资金;徐满祥负责携资赴滇购毒并将**运往湖南;吕学林则负责将购得的**向下线贩卖。
  2013年2月,徐满祥先后邀集“阿军”(另案处理)、吴春华、邱志彬、吕佑军等人共同出资购毒,共筹集现金920万元。徐满祥还和吴春华、邱志彬约定,徐满祥向吴邱二人支付50万运费,由吴邱二人驾驶大货车以拖运香蕉名义赴滇完成交易并带回**。后邱志彬又以10万元报酬邀集丘伟艳共同参与此次运输。与此同时吕林学则邀集吕林哲、蒋再新、黎刚、“阿华”(另案处理)、蒋喜华、蒋久江、卢光平、毛旭雄等人共同出资购毒,共筹集现金1116万元。吕林学还要求吕林哲等人分别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购车、租房,为在武汉藏匿、贩卖**做好准备。
  2013年3月4日,吕林学等人在邵阳县将筹措的1116万元交给吕宝明,尔后吕宝明、徐满祥将吕林学筹集的1116万元、徐满祥筹集的920万元以及吕宝明自己出资的235万元汇总打包伪装。次日晚间,徐满祥悉数将2271万现金转移至吴春华驾驶的大货车上,吴春华、邱志彬、丘伟艳即在当晚驾驶货车赶赴云南。
  3月7日吴春华一行抵达勐海县,吴按照徐满祥的指示将2271万现金通过杨鑫转交至杨海波,杨海波则交由岩养用于购买**。次日岩养与同村人岩应(另案处理)越境至缅甸购得麻古222.35公斤,并运回岩养家中。3月9日杨海波、杨鑫将**分包装入香蕉运输箱,伪装成待运香蕉,并雇佣他人将**交由吴春华混入吴等人驾驶的满载香蕉的大货车中。后吴春华将该车交由邱志彬、丘伟艳开往湖南。3月10日凌晨,该车被公安机关截获,伪装成香蕉的222.35公斤麻古被当场查获。而后公安机关在云南、湖南等多地收网,悉数抓获各被告人。
  起诉书还分别指控了被告人吕林学、蒋再新等人的其他贩卖**事实。
  在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岩养等21名被告人贩卖**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问、发问了被告人,各被告人先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据悉,该案庭审将持续三天。据记者观察,因相关被告人系少数民族,长沙中院专门为被告人聘请了翻译参与诉讼,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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