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7-22 13:57

山西规定即日起禁带危险品乘坐公交

法制网太原7月18日电 记者 马岳君 见习记者 王志堂 记者今天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为强化全省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和长途客运系统的安全防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及其他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山西省公安厅今天发布《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规定即日起,严禁携带汽油等易燃易爆、盐酸等腐蚀性危险品以及匕首等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乘坐公交车、单位班车、长途客运车、旅游专线车、火车、飞机、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安全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告规定,对及时举报非法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的有关人员,根据举报对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发挥的作用,分别给予1000元至5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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