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挪用200万汇票用于丈夫赌球 公司称遗失被法院发现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杨春琴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公示催告案件时发现,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竟然被该公司会计挪用于丈夫赌球,依法裁定驳回申请人常熟市某热电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2014年6月20日,常熟市某热电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立案审查时发现,涉案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要素各不相同,申请人未在票据上背书,也无票据上前手在票据背面及粘单处写明被背书人为申请人的情形,同时申请人一次性遗失票据十二张(其中有部分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票面金额高达200多万元,有悖正常的票据遗失情形。承办人遂要求其详细说明票据持有及遗失经过,并补充提交证据材料。
后经法院查明,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6张银行承兑汇票并未遗失,实际是被公司会计李某挪用给其丈夫用于网络赌球无法归还,所以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现李某及其丈夫已经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现申请人因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被其工作人员挪用而申请公示催告,尽管申请人也非自愿地丧失了对涉案票据的占有,但因该些承兑汇票已在票据市场交易流通,加之票据的文义性、无因性之特点,如果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将加大票据持有人的义务,对票据的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损害票据流通中的交易安全,且申请人丧失票据的原因并非法律规定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情形,故依法驳回申请人常熟市某热电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