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撞死人父顶包 双双被判缓刑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吴明才 牛怀鹏 儿子驾车将人撞死,父亲竟替儿子“自首”,最终,父子双双被抓,分别被判缓刑。近日,拿到判决书的张发财说:“因为不懂法,想替儿子顶罪救他。”
张发财在工地包工,今年23岁的儿子小剑与他一起打工。
2013年6月,在驾校报了名,还没拿上驾驶证的小剑就开着父亲的面包车在工地上跑。8月20日晚,小剑开车行驶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人路铁路桥附近时,将路人张某撞倒。由于伤势过重,张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得知张某死亡,张发财担心儿子会坐牢,决定替儿子顶罪。张发财来到米东区交警大队自首,称因为头晕,没有看清路上行人,不慎开车撞死了人,并强调当时车上只有他一人。警方询问时,小剑自称一直在老家,父亲撞人后才来到乌市。
警方走访调查后发现,张发财父子撒谎了,在交警的教育下,张发财承认真正的肇事者是儿子。
法院认定张发财构成包庇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儿子小剑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此外,该案附带民事诉讼,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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