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犯罪 检察机关对销售假药立案监督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孔令军 一男子自2013年起从邮局邮购销售无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未及时立案。河北省宣化县检察院近日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随后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014年4月,两名被害人从樊某某处购买“复方骨痹关节灵”后,怀疑是假药,遂向宣化县公安局食药大队举报,但由于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书证的调取以及如何取证存在疑问,未及时立案。经宣化县检察院查明,樊某某从邮局邮购无国家批准文号的“复方骨痹关节灵”六次,共计1100盒,已卖出1080盒,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收到宣化县检察院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宣化县公安局于当日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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