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男子携带汽油坐公交被拘留
法制网大连7月21日电 记者张国强 通讯员白东 近期,杭州、广州等地连续发生犯罪嫌疑人为泄私愤在公交车上实施纵火爆炸案,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 7月17日早7时左右,辽宁省大连市发生了一起乘客携带汽油上公交车案件,所幸发现及时,未酿成后果。目前,该男子已经被行政拘留。7月17日早7时20分许,一辆由大连火车站开往景山沟的某路公交车在行驶至大连市残联车站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左手持塑料瓶(内装有淡黄色液体)乘坐公交车。上车后,司机和跟车安保员闻到一股刺激性气味,便询问该男子所持塑料瓶内是否是汽油,如果是的话请不要乘坐公交车,该乘客没有回答随即下车迅速逃跑。之后,司机立即向交通治安分局报警。
接到报案后,交通治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市公安局汇报,并成立了由交通治安分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等部门参加的7.17专案组。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现场周边所有监控录像,确定嫌疑人到达及离开现场的方向及交通工具;同时调集100名便衣警力,从中午12点开始,在案发线路市残联车站附近所有小区及商铺进行走访;刑侦支队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勘察;调取涉案车辆前后10分钟内在此站点停靠的两条线路公交车监控录像,争取发现嫌疑人行踪。
在工作中,民警通过调取来往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于7时10分在山屏街乘坐公交车到市残联下车的线索;在车站对面的某加油站,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得知该人在此加油站加了10元钱汽油后,搭乘一辆辽B1T***号出租车离开现场。
民警又通过调取出租车GPS系统及与司机刘师傅联系,得知嫌疑人在中山区国药大厦下车。
得到此情况后,专案组立即改变侦查策略,将侦查民警分成两组,一组到山屏街附近进行走访排查,另一组到国药大厦进行走访。
经过几个小时的走访,在山屏街附近走访的民警侦查到了嫌疑人的住所—山屏街某号3-2。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嫌疑人在此房租住。民警随即在住所附近进行蹲守。21时30分许,当嫌疑人李某某进入家门时,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该男子姓李,其交待了于当日早上7点左右在家附近某加油站购买汽油,并携带汽油乘坐公交车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李某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携带危险物质乘车,被警方先期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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