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无一县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法制网记者 张维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今日介绍,2013年,全国有293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截至6月19日,今年又有104个县(市、区)通过评估认定,其中上海市17个区县一次性通过,率先成为所辖县(区)全部通过国家认定的省份。
不过,部分省份还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均衡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还有8个省份没有一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2012年,教育部分别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备忘录签署三年来,各地普遍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办学和管理模式,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河北、河南、福建、湖北、江西、广西、贵州、海南、新疆等还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形式,将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着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
教师是教育的重要资源,师资均衡是缩小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的关键因素,各地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待遇不高、补充困难、流动不畅、吸引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湖北、广东、吉林等出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在山区、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教师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助。
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山东、海南等积极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等,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辽宁实施农村贫困地区本科师资对接培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等,广西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改善了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
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山西、安徽、陕西等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推进教师资源在县域内均衡配置。
提高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激发教育内部动力,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各地大力实施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北京、上海、江西、贵州等通过实施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实现优质校带动薄弱学校、城区校带动农村校共同发展,实现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提高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河北、山西、辽宁等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高到60%以上,引导生源有序流动,促进生源在学校间分布均衡,激发了所有学校办学积极性。
加强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四川、贵州、云南等大力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将数字教育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让农村学生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将问责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坦言,当前在落实备忘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个别地方对均衡发展重视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些西部省份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巩固提高任务较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实现均衡发展任务艰巨。督导评估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许多地方还存在督导机构不健全、督导人员编制少等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动备忘录落实。切实落实政府职责,各地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均衡发展,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要进行督促和问责。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按照补短板、兜住底的要求,着重改善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要。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指导地方推动校长、教师有序流动,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推进学区制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城乡一体化办学等措施,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各地义务教育发展差距进行监测,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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