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28 15:38

四川沐川县审计局长公款吃喝被警告 退还公款

追踪近日,网友“hh1213145”在网上发帖举报,乐山市沐川县审计局官员在一餐馆签单公款消费1525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沐川县政府新闻办获悉,经调查,沐川县审计局局长陈建新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调查期间,陈建新主动退还了1525元全部公款,并写出了检查。同时经调查,消费签单中所涉及的“木槐”系餐馆人工养殖,可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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