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坠物 男子路过工地被砸伤获赔2万元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傅龙根 男子路过正在施工的大楼时,被空中突然坠落的异物砸伤。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某建筑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龚某2万元损失。2013年12月6日傍晚,龚某路过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办公大楼时,被从大楼上掉下的一建筑硬物砸伤头部。事发后,某建筑公司支付医药费2000元,龚某自己支付医疗费7600余元。双方因损失协商未果,龚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3000余元。另查明,事故发生时,被告某建筑公司未在施工时未设置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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