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花篮”诈骗重出江湖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正明 李洁在网上虚假征婚,以甜言蜜语取得男方信任后,然后以开店为名,邀“男朋友”以家属名义送昂贵花篮以骗取钱财。近日,浙江省义乌、永康等地多名男子陷入类似骗局。
男子遭遇“送花篮”骗局
被“女友”骗走4000元
42岁的陈先生在永康一建设工地工作。不久前,他在一家相亲网站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月(化名)的女子,对方自称40岁,在深圳。平时,陈先生和她都用短信联系。由于两人年纪相仿,有很多共同话题。不到一星期,虽然还没见过面,两人就在短信里确定了恋人关系。
5月18日,王月对陈先生说,自己要在深圳开一家店。她让陈先生以家属的名义,给她送个花篮。这样,他们就算在朋友中正式公开了恋人关系。陈先生觉得这样也好,于是按照对方提供的网址,登录深圳一家卖花网店,订了个2000元的花篮,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钱。
订好后,王月又打来电话,称现在的花篮都流行用花瓣来搭配外面的篮子,让他重新再订一个。为了面子,陈先生又联系了花店,给他们汇过去2000多元钱,换成鲜花搭配成的花篮。陈先生想,这下王月应该满意了。没想到,王月又打电话过来,让他再买两棵招财树。
陈先生开始有点怀疑,对方怎么会让自己买这么多东西?于是,他没有马上答应,而是上网查了王月的店面地址,发现根本不存在。当他再拨打王月的手机时,发现对方已关机。这时,陈先生才知道自己被骗,赶紧拨打110报警。
警方提醒:
不知对方底细前
不要有财物往来
民警介绍,目前,部分不合规的交友网站信息审核机制不健全,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他们利用虚拟的身份参与网络交友,获取对方信任后再实施诈骗,“不出意外,这个花店的老板与他的这个女友应该是同伙”。
记者日前从义乌警方了解到,“送花篮”骗局以前在义乌曾发生过多起,最近又有重出江湖之势,已有多名网友被骗。“不法分子先在交友网站注册虚假征婚信息,阅读会员资料物色侵害目标,利用网络、电话与受害人聊天,将受害人引入感情陷阱后,再以公司开业,要求受害人送花篮祝贺,继而提供‘花店老板’(同伙)的信息,让受害者汇款订购花篮,钱一到手就切断联系。”
民警分析,此类案件一般为团伙作案,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轮番哄骗,过程中始终不与受害人见面。
警方提醒市民,网络交友时,要选择大型正规的交友网站,仔细核实对方信息再进行交往。在尚未见面、没有了解对方底细之前,最好不要有财物往来,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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