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28 12:20

治癌“神药”竟是保健品闹官司 法官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孙婷

  祝某今年62岁,老伴儿洪某生前患肺癌脑转移到杭州医院进行了脑部切除术。术后,医生建议对洪某进行化疗,但两老均考虑洪某年事已高不适合化疗,经过咨询,两老选择回老家作小化疗,经过小化疗,效果也不错。

  王某今年74岁,在得知洪某的的情况后,向其推荐据说是美国最新研制的专门治疗癌症的的EFT药品,还介绍说该药品无需口服,只需用喷的方式通过口腔舌苔直接进入人体杀死癌细胞,而且对人体的其他细胞也具有保护作用,疗效显著。

  听王某吹得天花乱坠的,洪某心动了,就想试试,于是就将小化疗的药停了,专门吃王某的药,先后两个多月到王某家拿了五六次药。之后,王某又说因为该药在美国销路很俏,要洪某再付21000元,好统一向美国方要药,否则,洪某的药将“青黄不接”。此时,洪某的身体已经不行了,还因感冒住了院,入院后,洪某的身体每况愈下。一个月后,便去世了。在此期间,王某还要求洪某加大EFT药品的剂量,洪某去世后,老伴儿祝某就找到王某要求退还第一疗程未用完的药,第二疗程的药虽然已经到货,但是因用不着了,同样需要退还。要求王某将相应买药的钱退还。但是王某不肯了,说当时是好心,现在钱退不了,他可以把药品全部交给祝某,让祝某自己拿去卖,所得的货款不管多少由祝某自己收取,但祝某坚决不同意。

  这时,王某才透露推荐的EFT药品根本不是什么抗癌药,只是一般的保健品,吃不死人,但能健身强体。祝某听后,按奈不住,认为王某“坑”她,用保健品糊弄他们,延误丈夫的治疗时间,本来洪某可以多活几个月,现在自己看到这些药,就想起老伴儿。一怒之下,将七旬王老汉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货款21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王某认为当时跟洪某说好了推荐的药品是要配合化疗服用的,也是洪某在研究之后,自己决定购买的。现在自己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心里头也着实憋屈。而且祝某刚开始比较和善地跟王某商量,如何退款的事宜,后来因为两个人谈不拢,祝某就写信恐吓王某,而且还叫了几个亲戚到王某家里大吵大闹到半夜,还扬言要打王某。现在既然上了法庭,就希望法官给一个公正的说法。

  鉴于双方都上了年纪,承办人方法官就想做工作,让二人能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缓和二人情绪后,方法官对二人进行了分离疏导。就祝某而言,人死不能复生,希望大妈能节哀顺变,就本案而言,祝某这一方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不管王某将涉案的药品作如何夸大的描述,祝某两老都应该去询问医生,听从医生的指示而不是私自停了医生建议的化疗而吃没有任何科学保证的药物,不能“有病自治”,尤其像洪某这样的状况。花了冤枉钱不说,还不见任何效果。

  祝某听完后,也后悔莫及,本来想王某提供的这个偏方即使不能治愈老伴儿的病,也可以让老伴儿少受点苦,但却是害了老伴儿。其实自知王某也是好心,但是给老伴儿治病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了,经济很困难,就希望王某能将药品退回美国公司,看看能不能要回点钱。在知晓了祝某的心意后,方法官又找到王某,上了年纪的大爷根本听不进法官的劝导,一个劲儿的重复在法庭上陈述的意见,待大爷说累了,法官才能插话,在向大爷说明了祝某的意思及目前的现状后,大爷也终于松口了,表示愿意协助祝某将涉案的药品卖掉,并当庭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交给祝某,祝某见王某有如此诚意,便当庭提出撤诉。

  案子虽然结了,但是折射出来的问题还真应该值得重视——治病、养生,不信科学信偏方,尤其是养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保健已经成为人们追求健康的秘方。于是“养生大师”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只要有养生秘方就赚钱,进而各种养生书籍就应运而生。我们曾经吃过“养生”不少苦头。从“打鸡血针”到喝“红茶菌”,再到“满城争喝童子尿”……孰可笑,孰可悲?

  在伪大师、江湖骗子横行的年代,我们更应该相信科学,而不能盲目轻信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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