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车批量注销事件调查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images/attachement/jpg/site4/20140521/7427eae76f7a14e63e8c13.jpg车主称,重车的手续合法齐全。 伍洲奇 摄原题:生产合法 引进合法 上牌合法广州重车批量注销事件调查广州多位重车车主反映:未经合法程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批量撤销了他们的机动车登记,多台价值上千万元乃至数千万元的重车,瞬间变成一堆堆废铁 法治周末记者 王 阳《法人》记者 伍洲奇发自广东广州55吨以上的重车,在救灾抢险、重点工程施工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5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多位重车车主反映:从2013年年底开始,未经合法程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批量撤销了他们的机动车登记,多台价值上千万元乃至数千万元的重车,瞬间变成一堆堆废铁。但在采访期间,记者时时可见,一台台大型重车从广州街头呼啸而过。这些重车有些挂着广州牌照,有些则挂着广州以外的外地牌照。行政法学专家、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尹建国指出:广州车管所的行为,涉嫌程序与实体双重违法。重车生意好景不长秦子坚最近很压抑。行走在公司门口,秦猛抽了一口烟,将烟头狠狠地掐灭在墙上,默默低下了头。这里曾经是他和家族的骄傲: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型机械公司,拥有多台重车(起重机),其中最大的一台自重96吨,载重为500吨,堪称起重机行业的“巨无霸”。2010年年底,为了购买这台大型重车,秦子坚费了大量口舌,说服作为股东的亲戚接受他的意见,花4100万元天价,从德国进口这台“利勃海尔”牌重车。为此,秦子坚和他的股东亲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每个月都得想着法子偿还银行的贷款。但是,这台大型重车为公司揽得了不少业务:最辉煌的时候,每天的工钱甚至超过5万元,很多施工单位看重公司的施工实力,也往往愿意选择秦子坚的公司。这为秦子坚赢得了不菲的收入。2013年下半年,国内起重机行业协会向秦子坚发来邀请函,邀请包括秦在内的国内起重机百强企业参加经验交流会,这让秦子坚在亲友面前很是风光一阵,这证明他当初的决策非常正确。2013年9月,广东汕尾超强台风“天兔”登陆,秦子坚带队率领员工参加了救灾抢险工作。看着一棵棵倒下的大树被起重机吊起,妥善地安放在马路边上,秦子坚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但秦子坚做梦都没有想到,厄运正在一步步向他靠近。和他有相同经历的,还有一家公司老板陈国标兄弟。陈国标公司的实力,并不在秦子坚之下,他们拥有两台“徐工”牌重型起重机,价格均为1100万元左右。不过,由于施工方便的原因,这两台一模一样的起重机并没有被注册在一起。为了施工方便,陈国标兄弟将其中一台起重机登记在海南,另一台则和秦子坚一样,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上牌。曾经,拥有两台超级重车的陈国标兄弟的生意也非常好,“每天接不完的工程,做不完的事。”陈家兄弟回忆,那个时候可谓做梦都在笑。但好景不长,随着周边公司重车的不断增加,陈国标兄弟和秦子坚一样,不得不压低价格接活,“最低的时候,每天3万元也干,甚至2万多元,反正有活不嫌少”。每日剧增的市场竞争,让陈国标兄弟和秦子坚不断感觉到压力来临。行驶证莫名被撤销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生意惨淡后,灭顶之灾在无声无息中突然来临。“我至今想不明白,政府为什么要撤销我们的行驶证。”秦子坚喃喃自语,直到2013年年底,因为业务经营需要,秦子坚到银行办理重车抵押贷款手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您的起重机行驶证已经被冻结,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秦子坚诧异地跑到车管所讨要说法,结果证实:他的起重机行驶证的确已经被冻结,车管所将于近日向其送达《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看着手中的行驶证,秦子坚懵了。行驶证上清晰地印着:这台价值4100万元的重车,注册日期为“2011年1月28日”,设备质量为“95850kg”,首次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01月粤A(01)”,随后依次年度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01月粤A(01)”。明明是有效的合法行驶证,为什么会被冻结?2013年11月22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向秦子坚当面送达穗公交撤字【2013】第006号《决定书》,秦子坚拒绝签收。2014年1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再次将决定书送达给秦子坚。《决定书》上载明:2011年1月28日,当事人名下车辆在申请注册登记时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汽车起重机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55000KG)。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决定撤销其机动车登记。无法接受事实的秦子坚,多次跑到交警支队车管所讨要说法,或者找到同病相怜者,共同向车管所维权,因为秦的处罚单号为“第006号”,肯定还有其他的车主有类似遭遇。果然,秦子坚在交警支队车管所碰到了陈国标兄弟。陈国标兄弟的两台重车中,其中广州牌照重车“被撤销机动车登记”。陈国标兄弟还了解到,广州市有不少本地牌照的重车,最近都被车管所撤销了机动车登记。于是,秦子坚价值4100万元的“利勃海尔”牌重车、陈家兄弟价值1100万元的“徐工”牌重车,都被交警支队车管所撤销机动车登记。这意味着,秦子坚和陈家兄弟的重车,成为一堆名副其实的废铁。市场无序竞争背后经咨询律师,秦子坚和陈国标兄弟均认为自己的重车并不违法,不应被撤销机动车登记。何况,即使被撤销机动车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车管所只字未提赔偿。经受市场竞争挤压后,秦子坚和陈家兄弟均遭受灭顶之灾,有其他被注销机动车登记的车主怀疑,是否因市场无序竞争,导致有关部门某些人卷入利益而“痛下杀手”。5月9日至11日,法治周末记者就广州重车市场和周边省区重车市场进行调查。在广州市黄浦区和番禺区,记者先后看到数台超过55吨载重的大型重车,从街头大道上呼啸而过,这些重车有些挂着广州牌照,有些则挂着广州以外的外地牌照。通过网络查询,记者分别获取了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重型机械公司的电话号码,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咨询了相关公司。广西某公司老板在接到咨询电话后连称:“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广东的业务我们有优势,我们公司现在正好有起重机在那里,价格可以商量。”对于车辆的合法性,该老板称:车辆是在广西合法上牌的,车管所不会因超重管,这最多也是交通路政部门的事情,但至今没有交通路政处罚过他们。而海南某公司业务经理则向记者称:我们拥有超过55吨以上的重车,公司正准备引进一台载重1000吨的起重机。对于“牌照是否合法”,该业务经理笑称:“怎么不合法?我们都是在车管所正式上牌的,如果车辆违法,像徐工、三一、中联这些大型机械公司怎么能合法生产?这都是经过国家发改委、质监总局审批备案的,肯定是合法的。”为什么全国别的省、区都可以合法为重车上牌,且不被车管所撤销牌照,而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却批量地撤销重车机动车登记呢?广州本地的企业,岂不是因此蒙受重大利益损失?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行为,丝毫没能减少大型重车驶入广州市区,亦不能排斥本地老板买车异地上牌后,“曲线”进入广州市场竞争业务。5月11日,广州当地一位建筑工地老板告诉记者,这几年来,工程量总体上来讲有所减少,因此需要动用重车的市场空间有较大幅度的下滑,但是购买重车的企业老板越来越多,所以导致重车施工市场竞争激烈。这期间,重车公司老板基本上是看菜吃饭,只要有得赚头,重车老板肯定是抢活干的,不像以前重车少、工程多,有些时候还要排队等待重车施工。谁为损失负责5月12日,记者来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联系采访。车管所负责媒体接待的梁泽泉科长告诉记者:因涉及一起行政诉讼,所里负责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在外出庭,请求记者将采访问题留下,他将尽快把采访问题转给法制部门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将会联系记者。记者就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撤销当事人一案留下以下问题:为何不先行听证,不向当事人调查取证,不给予当事人申辩陈述机会的程序违法?同时,记者提出:为何全国其他省、区为何可以对超55吨重车进行登记,而广州在登记后进行撤销行为,是否有个别领导卷入利益?但至发稿时止,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并未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记者。对此,记者就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行为的合法性,采访了行政法学专家、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尹建国。尹建国指出:此案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行为涉嫌程序与实体双重违法。首先,对于涉及公民重大利益事项,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应当依法启动听证程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进一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案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不但未启动听证程序,反而在撤销登记过程中,未向当事人调查取证,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径行作出撤销登记的行为,涉嫌违法。其次,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援引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汽车起重机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55000KG),分别在2005年和2008年经历过两次修订。其中国标委【2008】20号文将“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及消防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55000KG”改为“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及消防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55000KG,当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5000KG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当”文属于立法上的技巧,意味着超过55000KG的重车并不当然违法,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可,不受55000KG的限制。重车国外进口和重车国内生产都需要经过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等部门层层审批与备案,当然是属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尹建国如此认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