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5•4”枪击案逃犯投案自首
法制网讯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李传元 刘琳 据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警方透露,5月15日晚,曾在浙江省义乌市制造轰动全国的“5•4”枪击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广西隆林县落网,5月17日早上,两名案犯已移交浙江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投案时弹夹4发子弹1发已上膛
据了解,5月15日22时10分左右,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两名外地青年男子在派出所门口徘徊,神色紧张,犹豫了一定时间,民警经简单盘查询问后,迅速将两男子带到值班室搜身检查。在其中一名男子身上搜出手枪一支,弹夹4发子弹1发已上膛,另在其身上搜出子弹10发。
经民警进一步盘查讯问,两名男子供述今年5月4日曾在浙江省义乌市持枪杀人,因看到当地到处张贴通缉令后,感觉无处可逃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隆林警方迅速开展信息核查,很快速就确定两名男子正是公安部23号A级通缉令通缉的丁某某和李某某二人。
逃亡途中始终枪不离身
5月4日,浙江义乌佛堂镇发生一起枪杀案。案发当天,丁某在家里遭到丁某某和李某某绑架,其男友王某赶到后被枪杀。两名男子持枪伤人后,驾车逃走。
据两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经浙江、湖南后辗转广西,在数千公里的逃亡途中,始终枪不离身,时刻提防警察的追捕盘查,到隆林后入住偏僻的小旅馆。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投案时,民警从他们身上仅搜查出现金数元。
经审讯工作,初步认定枪击案为家庭纠纷引起,死者为案犯丁某某舅母的男友。落网后,两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都表示了非常悔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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