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19 09:50

甘肃东乡电力公司违规集资建房 房贷超出职工收入

央广网临夏5月17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甘肃东乡县电力公司多位退休职工向中国之声反映,公司为职工修建的廉租房项目超出了职工的收入水平,公司为职工做担保向银行贷款,令许多职工每月入不敷出。东乡县电力公司退休职工马先生2011年收到来自公司的一则分房消息,此时,他已经退休近2年。听说是廉租房,国家有补贴,尽管生活拮据,他和儿子还是一人要了一套。马先生:协议上说是廉租房。其实廉租房是听别人说国家有补贴的。他们要着我们就交着呗。马先生出具了这份东乡县电力公司职工与东乡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东塬乡廉租住房协议》,协议写明“经上报县政府同意,在东乡县东塬乡修建廉租房,”这些廉租房的分配对象是在职职工和退休困难职工。该协议还规定,房款为住房者自筹,首付房款5万,建设中期二次付款5万,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后结清。东乡县电力公司纪检组长唐占虎说,竣工后的这笔尾款,已经由公司担保职工办理了工商银行的住房贷款,房贷和工资卡挂钩,他每月9号扣款1587.4元。唐占虎:1587.4元。记者:1587.4,每月几号扣的。唐占虎:每月9号。东乡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东乡县电力公司一些退休职工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元。为了还廉租房的房贷,很多职工已经入不敷出。唐占虎:有些员工工资还没有这么多,就是叫他交上,另外就是欠一点。据了解,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是甘肃省2009年开始探索的一项保障房建设改革。在临夏州,廉租户住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申请购买完全产权”。廉租户购买部分房屋产权的做法,被认为能够尽快的回笼资金。但这样的方式吗,却令像马先生这样的职工把廉租房当做负担。记者:他们要,你们就交。马先生:对,不交是不行的。我没有钱,我现在等以后房子出来以后还是要交的,不交不行呗。廉租房应该由政府统一配租给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代建项目的电力公司与自己的职工签署相关协议是否违规?在甘肃省东乡县,超出职工收入的廉租房项目,由谁来建设?东乡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周金权介绍,这个叫做“东乡家苑”的廉租房项目共有6栋楼,每栋楼27层,计划今年10月竣工。其中5号楼是电力公司的职工安置房。周金权:电力公司有一栋安置房,他是职工的安置房,其他五栋都是廉租房。在廉租房这一块,居民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产权证还是国有的,个人有60%的产权,国家还有40%。自建这肯定是他个人的吧。东塬乡廉租房项目,由东乡县电力公司承建。由政府来配租,目前配租工作尚未展开。周金权:中央配套一平米500,省上200,共700。记者:700,够吗?周金权:肯定不够。记者:那剩下钱怎么办?周金权:县上补贴,分配的时候就把县政府的这一块给租户买。尽管这位建设局长说电力局的安置房是自建的,但是东乡县电力公司与职工签订的这份《东塬乡廉租住房协议》,却写明房屋性质是“廉租房”,“不得私自租赁、转让、拍卖。职工只享有居住权。”该项目的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凯强:记者:它都是廉租房是吗?张凯强:都是廉租房。实际上,这种企业自建廉租住房的方式已经在多地有所探索,但在退休职工马先生看来,东乡县电力公司建设的廉租房都是大面积住房,已经和廉租房这个名称不太相符。马先生:130平米,有些人说140平米,中间拿板子隔一下就变成两套。企业自建廉租住房资金不够给职工办贷款却超出了职工的承受能力,就廉租房的面积以及房贷等问题,记者联系东乡县电力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副经理马彬,马彬是该廉租房项目招标工作的联系人,但是马经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那你们现在这个廉租房,你们现在自己就不管了?马彬:我不管了,我没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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