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硕:命案必破的刑警
法制网记者 张淑秋通讯员 宫庆鑫 胡海学
“当警察不当刑警,是个遗憾!”吉林省通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硕告诉记者。
5月12日, 周一上午,连续两天两夜奋战的赵硕嗓子嘶哑、脸色暗沉,看上去比无比疲倦。
从警16年,他收获多项殊荣,2011年被评为通榆县“十大新型人民警察”,2012年被评为吉林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八次,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清网能手”称号,省、市劳动模范。
说到刑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破案。
“命案必破是保民平安最基本的底线,命案破不掉,公民最起码的生命权得不到保障,增强群众安全感就是一句空话。”赵硕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赵硕任大队长以来,通榆县发生的数起命案全部告破,实现了“命案必破”的目标。
2013年9月6日,赵硕带领民警缜密侦查,将一起杀人焚尸制造假现场的犯罪赚疑人张某及包庇犯罪的李某抓获,使这起谜案仅用七天时间成功告破。2014年2月,赵硕苦心经营,将一起长达三个月的命案隐案成功告破。命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包庇刘某的姐夫、姐姐被成功抓获,均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破案要有耐力和韧性,案子不破,我睡不着觉。”生活不规律的赵硕,血糖血压都严重超标。
“晚上不回家,为什么不打个电话?”凌晨四点回到队里的赵硕在办公室刚睡不久,被妻子的电话吵醒。
“起赃去了,没什么事打什么电话呀!”
“家不管,孩子也不管?!”
担心了一夜的妻子一顿抱怨。
多年来妻子一直支持赵硕的工作,但儿子青春期了,希望赵硕多花点时间关心儿子,但赵硕却屡屡失言,抓不着影儿。
为了辖区治安稳定,赵硕带领全体民警沉到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对小隐患不忽视,对小案件不马虎,对小纠纷不累积。
他们白天走访群众、夜间巡逻蹲坑守候,抓现行、打团伙,让治安隐患不敢露头,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辖区熟,人头熟,赵硕掌握的大量线索,成为破案中重要智慧积累。
“破案要利用关联性,大胆推测。”赵硕在审讯一犯罪嫌疑人时,只问了三句话:
“在火车站开过出租车,同行都认识你吧?”
“你离开现场时,是不是有一辆车一直亮灯跟着你?”
“为什么已经把你的同伙抓了?”
几句话都是事实,恰当地让犯罪嫌疑人心里防线突破,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交待了犯罪事实。
“既要破大案,也要注重小案,群众无小事。”赵硕说。2013年10月份以来,通榆县开通镇内频发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赵硕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并多次召开案情调度会,对案件进行研判。经技术比对,认定系列技术开锁盗窃案为同一人所为。经过长达半年的攻坚,发现犯罪嫌疑人系洮北区市民赵某所为。2014年4月11日,赵硕带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洮北区成功抓获。至此,自2013年以来,在通榆作案12起,在洮南、长岭、松原、哈尔滨等多地流窜作案20余起的系列案件成功告破。
在刑警大队,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民警出差办案离家一个星期以上的,赵硕都要带队去民警家中探望,解决困难。2012年初冬,民警孙成义外出到辽宁办案,一走就是12天,期间正赶上气温骤降,赵硕立即想到他家还住平房,需要烧煤自己取暖,他立即赶到孙成义家询问,果然他家还没有买煤呢。赵硕二话没说,到燃料公司为他家买了一吨煤,并帮助运到仓房。
赵硕始终把树立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3年春节前夕,赵硕来到3年前他亲手抓获、正在服刑的孔某家中,送上500元慰问金。孔某的妻子热泪盈眶地说:“谢谢,谢谢!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他已经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对社会有愧啊!没想到,政府对我们还这么关心……”孔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一直以来,全靠他的妻子供养女儿上学、赡养双亲,加之其妻子体弱多病,使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每逢年节,赵硕都到其家中慰问,并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将孔某家列为社区低保户。
赵硕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在艰险的刑警生活中,留下一行行坚实的脚印,用“无愧”书写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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