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之家,是我一生的事业”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胡冬芳他,1999年大学毕业到深圳工作,曾任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年薪近20万元。2001年,他因不懂法,走过两年的人生弯路。2003年走出高墙,在遭遇一系列挫折后,他没有抱怨,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一边积极创业,一边义务普法,并热心社会帮教公益事业,而且一坚持就是11年。他荣获了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等40多项荣誉。他的励志故事,给许多有过服刑经历的年轻人树立了榜样。
他,就是深圳市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下简称“阳光下之家”)理事长王金云。日前,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及先进工作者进行了通报表扬,王金云荣获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的殊荣。据了解,他是唯一一名有过服刑经历的当选者。
受深圳监狱的邀请,近日,王金云给四百多名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制宣传讲座,深受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的好评。像这样的普法讲座,王金云近十年来已累计开展了500多场次,共有200多万人次听过他的励志演讲,并向听众发放了20多万份法制宣传资料。
王金云是湖北省黄冈市人,1999年加入深圳市义工联,个人志愿服务时间累积超过8000小时。为了挽救更多因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犯罪之路的青少年,2003年9月,他利用个人积蓄创办了国内首个失足者帮教公益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2009年12月,他开通了个人义务普法热线,对问题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与教育疏导;2010年12月,开通国内首条投案自首服务热线;2012年9月,注册成立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其业务范围中“开展普法宣传和劝导犯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工作”开创了全国先河,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展此项业务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
到目前,王金云和义工团队共接听热线电话和回复电子邮件、留言60000多个(封);给失足者及其亲属回信6000多封;已帮助160多名出狱人员找到了工作,他们中无一人重犯罪;劝服了45名犯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其中一名自首服务对象周三石出狱后,在王金云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帮扶下创业成功,为感恩社会,周三石的企业安置帮扶了50多名出狱人员,工作之余他还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为此他也获得了“陕西省优秀青年”和“汉阴县十大杰出创业青年”等称号。该服务案例还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周三石把阳光下之家的爱传递给了更多人,这也是王金云创新普法形式,探索“一对一”个案普法,并在法制宣传过程中溶入情感帮扶和心理疏导,同时联合爱心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已成功帮助了近千名失足者重获新生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因阳光下之家不接受社会的捐赠,此累计花费了王金云个人和家庭160多万元积蓄。目前,王金云每年从自己另外两家公司利润中拿出25-30万元,用于阳光下之家的长久发展。
对于将来,王金云说他投资50万元,注册了一家名为“深圳市阳光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他期望将它打造成一家以普法书籍、纪录片、微电影和高墙励志宣讲,以及品牌项目加盟等方式,专门为监狱服刑、刑满释放、犯案在逃和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个案普法、心理疏导、励志帮教和再就业等安置帮扶的专业性的社会企业。
“阳光下之家,是我一生的事业。为了拓展普法和社会帮教的形式,我正准备将自己的写的《走出高墙》一书拍摄成电影,它将是国内首部反映出狱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励志电影。”王金云告诉记者。
法制网深圳5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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