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9 15:54

长沙推行“大城管”格局改革突破城管现实困局

 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成立由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主任的高规格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决策和协调;执法重心从市级下移到区,发充分挥基层的责任主体作用;具体明确工地围挡管理、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等17项城市管理职责的权力清单,防止各部门踢皮球……为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普遍存在的边界不清、职权不明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的体制,今年四月以来,长沙市以“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分离、权责对等,理顺职能、整体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治理”为基本原则,以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强化考评措施为杠杆,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着力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大城市管理体制。
  那么,推行一个月多来,长沙推出的“大城管”格局改革运营得如何?给这座城市带来一些什么变化?能否破解目前各地城管普遍面临的现实困局?是否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近日,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高规格协调执法权事权下放权明确权责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担任顾问,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长沙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区县(市)长为成员……4月1日,长沙召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动员大会并宣布成立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任顾问,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任主任。
  会议明确,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决定城市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议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市城管执法局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负责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城市管理事项。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的体制,提升城市管理的品质和效能,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水平,充分激活、释放社会各方面的活力,是长沙推行大城管格局改革的出发点。”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雄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次改革主要想要建立一种各部门统一协同作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性循环格局,尝试解决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监管分离和理清部门职责边界等问题。
  “以前市民碰到城市管理中的大事小事,往往习惯性地找城管部门,但有些职能因为我们不具备而难以处置到位;如果仅仅靠我们去和其他部门协调处置,力度又不太够。”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胡智慧表示,原来与城管相关的职责尤其是部门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职责不明确、边界不清晰的地方。这次改革决定由党政一把手担任城管委的主要领导,不仅层级规格高,对各部门的协调统筹力度也将更大。今后长沙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将抓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评、督查、暗访等工作,切实当好“裁判员”。而这,正是这次长沙大城管格局改革的第一个亮点。
  “城管工作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也应该在基层。”胡智慧介绍说,此次长沙城管改革的第二大亮点就是实现工作重心的下移,区政府成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原市城管局所属的各区执法大队,将成建制下放至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一同下放给区政府的,还包括7项管理维护的具体事权和5项审批权限,即:辖区内城市管理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牛皮癣清理工作、城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工作、楼栋和公共景观亮化维护工作、向阳湖保洁工、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管理工作以及门店招牌和施工围挡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审批权限包括: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含园林公园)和砍伐、修剪城市树木(不含园林公园)等。
  “过去,市城管局承担了一些建设项目,如景观街、社区公园、道路的小修等,今后这样的城市建设项目由区级政府承担。”胡智慧表示。
  居民区里噪声扰民,菜市场占道经营,裸露垃圾无人清理,窨井盖被盗没人补,渣土车污染环境无人管理……此前在不少地方,由于涉及多个部门,这些“大城小事”常常被一些部门踢来踢去,久拖不决。
  “今后在长沙城管,随着权力清单的出台,责权事不对等、职责权限不清、职能交叉重叠、各部门相互推诿、互踢皮球等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胡智慧介绍说,这次改革的第三个亮点,就是对城管权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不仅将7项城市管理具体事权由市下放到区,同时对17项城市管理职责在市直部门之间进行了明确划分,以此明确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以噪音扰民问题为例,长沙市明确由市环保局负责各类经营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工作;对于“大妈广场舞”等人为活动噪音,则明确由市公安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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