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8 14:23

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权利

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最高法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权利。
  审议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落实随机抽取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切实解决“驻庭陪审”和“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建议将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列入新一轮中央司法改革规划,认真听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意见,精心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已选择北京、河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等地19个中级、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于2013年11月全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落实人民陪审员阅卷权,为人民陪审员开庭前了解案情提供便利。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调查和发问的权利。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规则,鼓励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异议权,强调在评议记录中如实记入人民陪审员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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