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7 14:37

千里送心救活男孩引争议 脑死亡摘心被指有悖法律

http://news.xin**.com/edu/2014-05/07/126469559_13994170198661n.jpghttp://news.xin**.com/edu/2014-05/07/126469559_13994175351101n.jpg说起儿子叶劲,叶绍毅数度落泪。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千里送真心,礼重情更重!21岁的叶劲,在患恶性脑瘤被判定脑死亡后,其心脏被父亲叶绍毅捐给了北京12岁的小包,肝、肾、眼角膜捐给了另外5人。如今,叶劲的心脏已在小包的身体内存活并跳动,另外5人也获得了新生和光明。感动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叶劲是怎样的一个人?昨日,记者赶赴叶劲位于广西的老家,听叶劲的亲友讲述这个山里孩子真实的故事。  >>对家人  嘘寒问暖很孝顺  父亲叶绍毅说,在农村来说,儿子的性格算是开朗的,有时也很细腻,像女孩儿一样,打工期间还经常打电话问候父母、奶奶。  叶劲的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樟木林乡樟林村,从贺州市一路进去,弯弯曲曲需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 》》详细……………………………………………………………………………………  一颗仍在跳动的心脏被医生取出。它的主人叶劲,是一名21岁的广西小伙,被医生判定为脑死亡。这颗心脏被植入北京12岁男孩小包的体内,延续另一条生命。  4天后,“千里送心救活男孩”引发法学争议。署名为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法学博士的许志强撰文认为,这场生命接力和爱心行动背后,潜藏着能否通过脑死亡标准认定他人死亡的重大法律问题。  对此,医学专家指出,“脑死亡”在医学上的效力已经无争议。国家卫生部门相关文件也载明,脑死亡患者可在家属同意等前提下捐献器官。不过,由于脑死亡在中国未立法,专家亦指出其存在伦理和司法等多重问题。“脑死亡”患者面临“医学上已死亡,但法律上或未死亡”的尴尬境地。  “脑死亡”摘心被指有悖法律  据介绍,叶劲的心脏取出时仍在跳动。解放军181医院判定其为“脑死亡”。此前,他的家属已经签字同意在其去世后捐献其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眼角膜。  署名许志强的文章中称,目前,我国法律对死亡的认定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由自发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停止、瞳孔发射技能停止三个标准组成的“综合说”得到法学界、司法界以及社会公众的接受和认可,一直是认定死亡的法律标准。  “如果在法律上不能采纳脑死亡的认定标准,那对一个未死之人摘取心脏是一种什么行为,即使已经获得他的家人的同意?”“许志强”认为,这场“生命接力和爱心行动”背后,潜藏着“能否通过脑死亡标准认定他人死亡”的重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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