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7 14:27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5% 烟草企业上缴25%


    今年起,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部昨日通过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确认这一规定。
    《通知》指出,上缴利润的企业分为五类(见图),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
    此外,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预算报告,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为1130.22亿元,支出978.19亿元。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65亿元,占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5.8%。
    根据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的费用将增至184亿元。
    据财政部计算,红利上缴比例调整后,预计2 0 14年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将达1414.9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其中,第二类企业增加的上缴利润最多,将较去年增加163.73亿元。
    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逐年增加。从2007年开始开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至今,财政部已三次提高上缴比例,上缴企业的范围也逐步扩大。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将达到30%。
    如今,财政部只提高5%的上缴比例,是否能满足要求?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上调幅度虽小,但依然表明了改革决心。在他看来,央企最终上缴比例调整至30%-50%较为合适。
    一位财政系统内部人士昨日也坦言,“红利”上缴若一次性大幅提高,将可能影响企业资金流转,从而影响其扩大生产和科技创新。
    三次上调上缴比例
    2014
    起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
    2012
    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征缴比例从15%上升至20%。,单独成为一类。
    2011
    央企按收取比例具体分为四类:前三类分别上缴税后利润的15%、10%、5%,第四类免缴利润。
    2007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净利润的10 %上缴;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类企业按净利润的5%上缴;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暂缓3年上缴。(南方都市报 记者葛倩)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5% 烟草企业上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