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7 11:24

上海:区长首次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

 法制网上海5月8日电 记者 孟伟阳 通讯员 汤峥鸣 今天下午,上海黄浦法院在延安东路1234号3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某诉被告黄浦区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黄浦区区长彭崧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成为上海首个出庭应诉的区长。
  庭审中,原告坚持认为案件所涉露香园地块属于商业开发的土地储备地块,被告不应以旧区改造为由进行征收,无权对原告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告就该地块土地储备性质和房屋征收的关系,以及对原告户征收补偿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未损害原告户合法权益,依法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指导意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纳入市和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体系。
  然而,上海各区(县)间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方面发展并不平衡。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的案件中,区级行政机关领导多、市级行政机关领导少;副职领导多、正职领导少;个别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流于形式,实质参与程度不高。
  但记者获悉,上海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已经根据指导意见,就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正在研究制定或已经完成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月30日,黄浦区政府印发《关于黄浦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在今天的庭审现场,除彭崧出庭应诉外,黄副区长许锦国、曹金喜、李忠民及部分委、办、局正职负责人也前来旁听。
  彭崧表示,这是他第一次以当事人的身份出庭,作为黄浦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庭前,他完整查阅了该案卷宗,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商议讨论。彭崧同时表示,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诉讼案件历来是令区政府头疼的问题,因此才特意挑选了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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