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成员涉嫌敲诈勒索被拘
近日,我国民间首个江豚保护机构“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的一名成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拘留。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民间公益组织人员组成复杂、管理漏洞百出、自我及行业监管不足等问题已十分严重,亟须重视并加以引导。
公益人士涉嫌敲诈渔民1万元
3月22日,民间公益组织“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成员李劲松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岳阳县公安局拘留。而在此前,他以热爱江豚,甚至无偿使用自己的车辆用于保护工作,而被人点赞。
根据渔民何黄林的举报信,2013年9月,他在洞庭湖上电捕鱼时被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的队员发现,在他的求情下,对方没有将其立即交给渔政等执法部门,而是告诉他上岸后再联系。第二天,协会成员李劲松要求其给1万元,并表示“以后不会为难你的,下次对你有好处”,遂成交。
李劲松也向记者坦承确实收了渔民的钱,但却是渔民“为感谢自己”自愿提供的经费,他将这些钱用于车辆修理和加油。他特别说明,车是自己的,但一直无偿用于江豚保护工作,用钱也是为了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转。
岳阳市畜牧水产局渔政站书记卢益卫表示,民间组织成员作为公民有监督的权利,但却无执法权,志愿者私自收受渔民的钱财,不仅在行政上“越权”,更有“敲诈勒索”触犯刑法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相关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人员混杂、行为失范、财务混乱的“江豚保护协会”
据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负责人介绍,协会主要通过舆论宣传、巡湖守卫等多种方式保护江豚,同时也保护江豚赖以生存的洞庭湖生态体系。
相关渔政部门介绍,协会依靠取得的成绩在当地获得了一定认可。由于协会不少巡逻队员为当地渔民,非常熟悉洞庭湖非法捕鱼的情况,对执法部门的工作形成了有益补充。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协会内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隐藏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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