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6 09:03

出纳私刻银行帐侵占公司财物被诉

法制网北京5月5 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林芝 餐饮公司出纳岳某负责收取现金营业款、管理备用金,却使用虚假的银行业务章,频繁填写现金支票审批单支取现金归为己有等手段,侵占餐饮公司款项60余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岳某已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40岁出头的岳某,于2012年底到餐饮公司担任出纳,主要负责将餐饮公司现金营业款收取后存到银行,同时管理公司的备用金,包括使用现金支票提取备用金和根据公司相关安排使用备用金支出费用。可岳某因借高利贷遇到财务危机,便打起了餐饮公司的营业款的主意。为了避免侵占行为被发现,岳某在路边私刻了四个银行业务章,伪造虚假的日现金营业额入账。只半年期间,岳某就成功侵占餐饮公司店面营业款共计52万余元。此外,由于餐饮公司对备用金管理较为松懈,岳某便利用管理漏洞,多次填写审批单据,使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占为己有,又侵占公司钱款共计9万元。
  餐饮公司在后期财务核对中,发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通过出示做账所用的现金解款单向银行核实,才发现入账凭证系伪造的事实真相。
  检察院认为,岳某为谋取私利,利用其作为出纳的职务之便,将所在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61万余元,数额巨大,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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