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限车“底线”越降越低
华东某地“五一”前夕修改的汽车限购政策,正在将限购进行到底:不仅对增量限制,还对存量进行限制。在越来越多国内一线大城市加入这一阵营后,有更多人担心自己所在的城市也会如此,这居然成为近期一些城市汽车销量不降反升的一个原因。仔细观察一些地方政府的限车政策,其背后面临着法律层面的缺失。如对存量“一人多车”的限制,本意是体现“一人一车”的政策导向、增强社会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平性。但面对《物权法》等上位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的下位规则,则有侵害公民财产权益之嫌。
如果说相关部门制定一项政策很难面面俱到,但至少在法律层面上要做到无懈可击。由于没有国家层面政策的顶层设计,行政色彩较浓的“限购+限行”政策,几乎成为不受约束、简单易行的控车唯一手段。一些实行限车政策的城市,政策出台依据也是五花八门,“说限就限”或“一限到底”的政策“底线”越来越低。
诚然,通过对增量、存量汽车的行政化限制是为了缓堵治污的无奈之举,但从一些限车城市的实际情况看,简单用行政手段限车,拥堵和污染并未解决。
鉴于此,若沉溺于限购和限行所带来的喘息机会,却忘记市场化控车这条更为宽广之路,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老百姓的利益将面临“双输”。面对国内市场对汽车消费旺盛的需求,或许并非只剩“行政限车”最后一招,这与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要求,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并行不悖的。
从国外治理经验看,众多市场化控车方式旨在多管齐下提高用车成本,改变用车习惯,而并非是对所有人简单地一限了之。
相关部门与其把行政限车“底线”越降越低,倒不如将市场化控车道路越走越宽。这需要努力完善公共交通,研究通过拥堵费、停车费等市场化控车杠杆综合治理拥堵与污染,在行政与市场、政府与百姓等各方利益的权衡中找到平衡点,寻找政府公共决策和民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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