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5-5 10:11

三部委要求制定"薄改"实施方案

法制网北京5月4日讯 记者 张维 教育部官网今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不得纳入实施方案。
  根据通知,纳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初中改造工程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学校必须是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不得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3000人以上县城初中和2000人以上县城小学等学校一般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通知要求,要区分轻重缓急,确定2014-2018年每年重点解决事项和工作内容,形成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可检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既可以以县为单位,由不同的县(市、旗)分批次实现“全面改薄”目标,也可以按建设和购置项目分类别推进,到2018年所有的县(市、旗)全部实现“全面改薄”目标。
  通知还要求,深入排查摸底,充分论证方案。各县(市、旗)在组织基本办学条件排查时,要深入每一所学校,特别要深入边远艰苦学校、村小和教学点等,保证实施方案优先考虑边远、艰苦学校的实际需求。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省(区、市)要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历年统计资料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学校、县(市、旗)提出的建设需求和资金需求进行认真审核,对总体实施方案要通过专家组、部门会商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既要保证满足基本需求,又要防止虚报资金需求、借机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和“大拆大建”。对不合理的任务和资金需求要坚决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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